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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6日 星期二

消委會:A1:點餐電子化 明碼不實價 #消委會

新冠疫情期間電子點餐系統興起,不少餐廳點餐電子化,要求食客自行用手機掃描二維碼(QRCode)落單,惟新模式暗藏消費陷阱!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去年全年及 ...






新冠疫情期間電子點餐系統興起,不少餐廳點餐電子化,要求食客自行用手機掃描二維碼(QR Code)落單,惟新模式暗藏消費陷阱!消費者委員會表示,去年全年及今年首季度分別接獲1,160宗及330宗關於食肆的投訴,當中約30%均涉及收費爭議,部分個案經調查後發現涉事電子點餐食肆並未明碼實價,點餐系統無列明收取加一服務費,但「埋單」時暗加相關收費,甚至有個案指實際「埋單」收費比電子落單時收貴130多元;另有食肆以「滾水」當「茗茶」,收取每位20元茶錢。消委會指,食肆需確保電子點餐系統列明的價格與傳統餐牌上一致,亦應讓不諳科技人士能以傳統方式點餐。


投訴人方小姐到A餐廳晚膳並「掃碼」落單,點餐系統顯示「服務費」為0元,但結帳時卻被收取加一服務費。方無奈付費後向消委會投訴並要求A餐廳退款。A餐廳回覆消委會稱,每晚6時起會徵收加一服務費,點餐系統仍待完善故未顯示收取「加一」,餐廳已向供應商反映並作出更正,同時願意向投訴人退款。


另一個案涉及收費不符,何先生到B餐廳「掃碼」落單時,電子餐牌顯示套餐收費為每位228元,投訴人其後發現兩份套餐收費共576元,每份較電子餐牌貴60元。餐廳職員向何澄清套餐正確收費為每位288元,並解釋電子餐牌未更新,並向何致歉及提出贈送甜品作補償。但何不接受,指其留意到電子餐牌左下角顯示的更新日期為其消費當日,質疑職員說法,認為B餐廳涉及不良銷售手法,遂向消委會投訴。經消委會調停後,B餐廳願意退回差額及加一服務費,合共132元。


第3個投訴個案涉及「茶錢」,陳先生與朋友到C餐廳午膳,朋友點選一杯標價18元的洛神花茶,陳則沒有點選飲品,餐廳職員主動遞上熱水給他。結帳時,陳發現被收取40元「中國茗茶水」費。職員解釋熱水屬於「中國茗茶水」,堅持收費無誤。惟陳指點餐紙上雖列明「另收茶芥」,但坊間普遍認為「茶芥」應包括熱茶及調味醬料,惟當時C餐廳並無提供過醬料,而點餐紙英文翻譯為「Prices are excluded condiment fee and tea charge」,「Tea」一字應無歧義,因而質疑餐廳有隱藏及強迫消費之嫌,遂向消委會求助,要求退回40元。


C餐廳回覆消委會指餐桌上另設餐牌,最後一頁已列明所有固定收費,包括「中國茗茶/熱開水」為每位20元。消委會指點餐紙與餐牌並不完全一致,促請C餐廳再次考慮向投訴人退款。C餐廳維持決定不變,但稱理解投訴人的不滿並同意改善點餐紙上的字眼。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指,C餐廳為傳統菜館,茶水收費列於餐牌最後一頁,點餐紙則沒列明茶芥定義,而消費者一般認為熱水毋須收費,故未必構成合約及具約束力,食客有權不付錢,但多數消費者當上了一課「算數」。她提醒食客若有質疑,仍需先付款再追討,否則有機會違法。


消委會提醒食肆,在引進線上系統前應進行測試並適時更新內容,亦應照顧不諳新科技人士,讓他們可繼續傳統點餐。食肆同時應確保陳列的收費政策、價格及優惠是一致及正確,否則可能會因為錯誤或遺漏的食物或價格資訊而干犯《商品說明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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