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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30日 星期二

修例風波:承認製造爆炸品等3罪 12人蛇之一喬映瑜判囚61個月 #修例風波

12名香港人蛇於2020年8月乘船企圖偷渡到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當中女子喬映瑜於前年年中刑滿返港後,隨即被拘捕及起訴妨礙司法公正及製造爆炸品等4罪 ...






12名香港人蛇於2020年8月乘船企圖偷渡到台灣途中被內地海警拘捕,當中女子喬映瑜於前年年中刑滿返港後,隨即被拘捕及起訴妨礙司法公正及製造爆炸品等4罪。喬早前於區院承認當中的3罪,法官陳廣池今(30日)判處被告共囚61個月。法官指深受被告的求情信感動,認為她真誠悔改,但她仍要面對其刑責。法官判刑時特別指出,就潛逃的案件更屬史無前例,如最終成功會對法治構成莫大侮辱。


被告喬映瑜(37歲、電話銷售員)分別被控管有爆炸品、製造爆炸品、藏毒及妨礙司法公正共4罪。被告除否認藏毒罪外,承認其餘3罪,藏毒罪獲准於法庭存檔。


爆炸品案的案情指,執法人員於2020年1月14日,到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1樓,由被告租用的單位搜查,搜獲懷疑草本大麻、喉管炸彈、大量火柴,及易燃液體等。人員亦在房內搜及頭盔、防毒面罩及手套等。被告被捕後稱,她與黃偉然在社會事件中認識,並同意在參與社會事件時使用暴力。她指是黃把喉管炸彈放在其單位。被告又稱曾買了數盒火柴,剪下火柴頭及刮下其物質,把火柴頭塞進網球,希望在社會事件中將之點燃及投擲以製造大量煙霧,並造成混亂及吸引媒體關注。


妨礙司法公正案情則指,她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23日期間,在香港連同其他人,通過導致她本人及李宇軒等12人由香港潛逃至台灣,以謀求阻止及阻礙正在香港進行的相關各宗刑事案件及調查。案發時被告因上述案件被通緝,並與李宇軒等人打算於2020年8月經海路偷渡離港到台灣。被告負責與部分人的聯絡工作,但眾人進入內地水域時被中國執法機關截查拘捕。前年8月23日,被告回港後被拘捕,警誡下承認一名稱為「恩典」的女同夥曾資助潛逃計劃,並協助將之付諸實行,據她所知「恩典」是經營地產業務的台灣居民,並資助了約60萬港元。


案件編號:DCCC 928,10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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