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紅人「龍心」林克霖參與2020年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換屆選舉,之後涉嫌將接受面部護理、租用酒店房間作辦公室,以及參加海外選舉聚會列入選舉開支,涉款逾5.8萬港元,企圖欺詐選舉事務處向他支付申索。被告否認選舉舞弊及企圖欺詐等6罪受審,結果被裁定其中4罪罪成,今日(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6個月,他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絕。
現年47歲被告林克霖,報稱無業。他沒有聘請律師,自行抗辯。他今日進一步求情時指,他不熟悉相關法例,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犯法,他已吸取教訓,希望法庭輕判。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有預謀犯案,案情嚴重,事後被告亦沒有反省及悔意。裁判官考慮到所有因素,就4罪判他入獄6個月,全部刑期同期執行,即總刑期為6個月。
他被控3項企圖欺詐罪及3項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舞弊行為罪。控罪指林於2020年9月29日在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他因接受面部護理、酒店租金和海外行程,分別招致31,200、7,500港元及19,582港元的選舉開支。經審訊後,就着到訪東南亞籌集經費,裁判官認為不能排除有機會促使他的當選機會,故裁定涉及此事的兩罪罪名不成立,其餘4罪則罪成。
案件編號:ESCC 2050/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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