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宣萱近日重返娘家TVB拍劇,然而她的一條舊片瘋傳,當時仍是新人的她在《K100》中,大膽質問高層:「無綫我覺得都係重用歌星呢個問題,因為我曾經試過喺三廠拍劇,可以二三四五廠主角全部都係歌星,我哋呢啲就係企埋一邊,雖然都幾多戲,但係永遠主角係歌星。同埋,我哋開工永遠等三、四個鐘都要等歌星,但佢哋遲到係一句Sorry都唔使講,公司亦都唔會講一句教訓佢哋嘅說話,但我哋唔敢遲到,如果遲到就會畀人篤住嚟講點解你遲到,點解你咁唔守規矩。冇,我想你解答呢個問題囉。」當時就連古天樂、郭晉安和鄭伊健都拍爛手掌。
而網台節目都有探討這個問題,身為TVB藝人的江美儀和梁思浩就解構TVB不同類型合約,並爆出90年代宣萱騷錢竟高過王菲和譚詠麟等一眾歌手,看完可能就明白為何宣萱所講的問題會發生。
電視台有很多種藝員合約,而歌星不是幫TVB打工,他們並沒有月薪。江美儀指他們是「斷騷計,騷錢仲要好平,三位數字。」8、90年代因為卡拉OK盛行,歌手紅到去海外,電視台需要他們拍劇,而他們又想多個平台曝光和宣傳新歌,所以王菲、蘇永康等很多歌手都有拍劇。
之後美儀就簡單講解大家常聽到的騷錢,半個鐘為之一個騷,即一集1小時劇集為兩個騷,梁思浩大爆:「當年宣萱大係$2,800一個show,佢拍《餐餐有宋家》,一個禮拜拍五日,一個月有幾錢人工?」答案是$56,000。相反,歌手要簽歌星合約,但只得幾百蚊,有$300、$500、$800價位,即使去到當紅的「頂流」譚詠麟,亦只得$1,000騷錢。他續說,有些未去到天王級數的歌手,騷錢可能$600,拍一集劇(兩個騷)即$1,200,比藝員少一半有多,拍20集劇才得$24,000。
思浩解釋:「當時歌星肯拍電視劇因為當Promotion,連埋主題曲,曝吓光,佢哋係蝕畀TVB。」歌星出去唱首歌可能已有兩萬蚊,等於在TVB拍一套劇的價錢,在商言商當然先接出面酬勞高的工作,有空檔剩才返TVB「填窿窿」拍嘢,因此主持問:「咁咪變咗出現頭先宣萱話成班坐晒喺度等,等三、四個鐘囉,咁你話關唔關歌星事?又真係唔關。」
此外,歌手拍劇還要另外畀髮型師、化妝師錢,$24,000根本不足以找數,所以歌手可說是貼錢拍劇,但為了多元化發展,90年代很多歌手都樂意拍劇。梁思浩說:「拍戲唔係你專長,但係仲要唱完歌跑入TVB,仲要背劇本,仲要收得幾嚿水幫你拍,冇辦法,我諗今天嘅宣萱同古天樂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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