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在聲明中表示,在大S離世後,為了保障兩名子女的權益,他目前已由法院依法選任之律師擔任特別代理人,協助未成年子女辦理遺產分割及相關法律程序,關於遺產分割,兩名未成年子女依法繼承之三分之二遺產,汪小菲已為兩名未成年子女設立信託專戶。汪小菲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回應大S遺產分配問題。(大S微博圖片)更多汪小菲、大S照片:至於具俊曄依法繼承之三分之一遺產,則由具俊曄依其個人規劃自行處理。對於S媽表示要被迫搬離大S買給她住的「國家藝術館」,汪小菲表示從未要求S媽搬離現在住所,而大S生前住的「台北信義」,他仍每月按期繳納房貸,沒有出售的打算。以下為聲明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