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的貪污案,上訴庭早前駁回4名上訴人的上訴,但就其中一個法律觀點發出證書,讓各人到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今決定受理各人的申請,案件將於明年5月9日審理,惟法官只批准郭炳江一人以1,000萬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期間可以離港,其餘上訴人則須繼續還柙。郭炳江的女兒獲知父親獲保釋後表現興奮,而郭炳江在犯人欄內豎起姆指,兒子則與大狀擁抱。郭炳江申請保釋時指認為他有勝訴把握,而原審法官判刑時亦同意郭的品德良好。陳鉅源亦指,預計明年2月初可假䆁,要求申請保䆁,只健康出問題,而關雄生亦提出保釋申請。上訴人許仕仁(68歲)與郭炳江(64歲)、新地前執董陳鉅源(67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5歲)。許仕仁及郭炳江前年12月因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等罪,分別被判囚7年半及5年,陳及關則被判囚6年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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