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前入境處縱火案主犯施君龍,出獄後得左派關照,三年前取得香港身份證,著老西頂着肚腩出入香港的高級餐廳。
壹號頭條
縱火案主犯施君龍 百萬會費助同胞湧港
一班爭居港權的港人內地子女,於千禧年在灣仔入境處大樓,手握天拿水縱下熊熊烈火,造成兩死四十四傷,成為爭居港權運動史的一道坎。主犯施君龍在法庭講過:「我相信今次悲劇是由入境處高層一手造成,李少光都有份。」十三年後,他已取得香港身份證,仍覺得當日悲劇,錯在好多人而不只他一個。
一直有曾鈺成睇住的施君龍,出獄後幫朋友搞酒樓地產生意,香港廣州北京三地周圍飛兼能直通市委書記。而他在香港亦有民建聯撐腰,他任董事的家庭團聚互助會新界分會,掛着毛澤東像,專門幫交了入會費的公公婆婆搞大陸家人來港團聚,每年會費收入數以百萬計。
一九九九年人大就終審法院居港權判決釋法,翌年爭居港權運動愈演愈烈,二○○○年八月二日,來自廣東汕尾海陸豐的施君龍及其餘七名港人大陸子女,在入境處縱火,奪去了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的性命,燒傷另外四十四人。當年只有二十二歲身形瘦削的施,被捕後眼神顯露心有不甘,令人心寒。
施君龍二○○五年放監,當年的牛記笠記憤怒青年,如今變成典型強國人成身老西。他現年三十六歲,約三年前取得香港身份證。在港不時出入五星級大酒店與朋友見面。
他曾經向人提及,目前正在大陸「做生意」,涉及酒樓、卡拉 OK、地產,但不願具體說規模,只說是幫朋友做嘢。他稱,為了「生意」經常香港、廣州、北京三地周圍飛,自己亦搭通天地線與一些市委書記有聯絡。
施君龍現時已婚有仔女,他很忌諱透露取得身份證詳情,只說是「依法」。當年施君龍是爭居港權的「鶴佬派」阿頭,牙尖嘴利,如今講起監獄生活,他也愛誇口話自己坐監時有乜睇唔過眼都會投訴,搞到班阿 sir都怕咗佢。回望縱火釀成慘劇,他仍死撐稱當時很多人都有錯、無人想搞大件事,自己只為「尊嚴」而爭居港權,因此不覺得自己激進。
施君龍目前是家庭團聚互助會新界分會的董事,該會與中聯辦及民建聯關係密切,已故民建聯主席馬力、前主席曾鈺成都曾經開腔力撐。○八年及一二年都被揭發在立法會選舉前,呼籲透過該會替內地親友搞來港者,投票給民建聯、工聯會、葉劉淑儀等建制派。
施君龍被人問到為何走入建制圈子時,說現在的他看事物方法已不同,例如縱火前他對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的「一百六十七萬人湧港」言論非常反感,如今對着葉劉他已無仇恨無厭惡,更曾與葉劉拍照。葉劉承認認識施君龍,但稱最近無見面,不願多談。資料顯示,葉劉淑儀去年七一出席了家庭團聚互助會在遮打花園的慶回歸活動。
陳日君:聰明蠱惑差唔多
雖然做了中共打手,但有一個人,卻令施君龍感恩尊敬,那就是陳日君樞機。施君龍犯案後,陳日君多番求情及探望,到施出獄那天陳日君替他領洗。施君龍仍向人說,十分欣賞陳樞機為人,但就不願多談陳日君爭普選與中共唱反調的立場。
陳日君向本刊說,施君龍早年放監後找過他:「佢唔係搵得我好密,一年都有一次,初時係打電話,後來佢可以嚟都有嚟,最後嗰次係我絕食(二○一一年十月為校本條例絕食)。」
陳日君形容施君龍:「佢係一個聰明人,你話佢蠱惑都得啦,聰明蠱惑都差唔多啦。」對於施君龍埋左派堆,陳亦有聽聞:「我知道佢同曾鈺成係老友,佢有去探過監,但係咪幫佢哋種票我就唔知啦。曾鈺成探過佢幾次監,我都話佢哋真係好老友喎,我都好欣賞曾鈺成肯去探佢,我諗曾鈺成唔會有咩靠佢啩,彼此真係好朋友。」
「佢依家幫人辦居留權,都幾好,佢都曾經有咁嘅需要。如果因為識得人搵到條路申請,都唔係壞事,除非俾錢賄賂,咁就唔係幾好啦。」陳日君說,相信施君龍不會因埋了中共堆而出賣他,「佢係牙擦啲,衰講嘢叻啲,但佢唔係邪惡的人。埋中聯辦堆未必係壞事,不過種票就唔啱,如果係真我會勸佢唔好咁做,呢啲係壞事,唔只犯法,仲係唔公道。」
甘仔:縱火前跟曾鈺成傾過
回歸後一直協助爭居港權的「甘仔」甘浩望神父亦記得,當年施君龍犯案前一週,與十幾個同鄉組成「敢死隊」,「我好記得縱火前一天,施君龍打電話俾我,問我明天是否返大陸玩,之後就話自己同曾鈺成傾過偈,講居留權啲嘢,詳細內容佢無話我知。」
甘仔說,施君龍之所以能接觸左派政治明星曾鈺成,因施的母親與左派關係友好。二○○○年左報《香港商報》曾報導,施母是印尼華僑,八九年來港定居,與丈夫及女兒居於上水居屋翠麗花園。施君龍九八年持雙程證來港探親,逾期居留放棄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學位為爭居港權。縱火案發生前數月,他曾衝擊政府總部被判罰款。記者曾到翠麗花園施母居住單位,但她已搬走。
甘仔過去四年已無見施君龍,「但有人見過他和曾鈺成一同出入立法會。」記者向曾鈺成查問他與施君龍的關係,他多番說:「我唔會同傾偈。」
施君龍任董事的家庭團聚互助會(下稱「互助會」)新界東及西分會,辦事處位於屯門建榮商業大廈。從玻璃大門望進去,可見牆上掛有毛澤東相片,旁邊分別是國旗及特區區旗,並有多張紅底白字的橫額,寫有「堅持愛國愛港愛家不動搖」、「堅持有理有節有度的鬥爭不動搖」等。施君龍持有的一間私人公司香港龍鼎投資,亦位於同一大廈,但辦事處長期無人。
互助會職員閃縮
記者按互助會門鈴,兩名中年女子在內離遠打量,再面面相覷,之後索性扮作若無其事拒開門。記者揚手示意,該兩名女子便瞪着記者,神情嚴肅,坐在門口接待處的一名平頭裝中年男子則揮手示意記者離開,拒絕開門,明顯對陌生人非常有戒心。內有十多個滿頭白髮的公公婆婆正在開會,其間偶有掌聲。
互助會其中一項工作,是替本港居民,申請內地親屬來港探親居留。除了施君龍的新界分會,在港島及九龍也有合共五個分會,但運作同樣神秘。其中位於觀塘的九龍東及西分會,記者稱幫朋友查問申請單程證,兩名操鄉音、皮膚黝黑的男子說:「都唔係佢本人嚟,最好係佢本人嚟。」記者追問費用詳情,該男子說:「叫佢自己親自過嚟先講啦,我又唔知你哋咩關係。」隨即關門。
互助會貼出的文件顯示,如要會方受理三個月的探親申請,須呈交「入會證明文件」。而另一張「溫馨提示」就列明,「本年度 2011年度年費為港幣 200元」、「若繳納一次性入會費及年費為港幣 1400元(年費包括 2010年和 2011年)」。另一張「通知」則提及捐款不設限額。另外,亦貼有廣東省公安廳、惠東縣公安局蓋章的居民戶口簿注意事項等文件。
互助會設會制,入會者必須是香港居民,要提供證件多多:香港身份證、回鄉證、結婚或離婚證書。另外,也要配偶的身份證明,內地人要提供戶口副本,內地子女出生或親屬關係公證書副本。入會通知亦列明,必須交會費(行政費及年費),而「分會會長和總幹事必須按照上述要求審核並簽名同意入會,未符合上述條件不能給予入會」。
一年收入近五百萬
五個分會,由二○一○年四月底成立的一年半,合共錄得四百八十萬元會費收入,上繳三百八十萬元至總部作管理費。而施君龍領導的新界東及西分會,期內錄得一百六十五萬元會費。
互助會總會早於二○○四年成立,而截至一一年九月賬目顯示,年內有二百一十一萬元收益,但行政費便使去二百一十萬元,當中六十八萬元花在「義工津貼」、四十八萬元是「會務活動支出」、二十一萬元是「舟車費」。而互助會竟然有三十七萬元花在「董事酬金」,但該會是以非牟利擔保公司形式註冊,董事不可分紅,為何董事可領酬金、哪幾位董事領過,互助會沒有回覆,施君龍指不作回應。
互助會會長陳健文,是中華出入口商會(簡稱「中出」)會董。中出有多名民建聯成員,包括會長莊成鑫。中出撐梁振英,梁做特首後即將中出取代地產建設商會,列為五大商會之一,政治能量提升。
互助會成立之初,得已故民建聯主席馬力支持,馬力○四年說過,將互助會的一千個求助個案,通過中聯辦轉交公安部考慮,獲得積極回覆。曾鈺成亦曾承認一直有跟互助會合作,因為該會「比較理性爭取居港權人士權益」。有接觸過互助會的家長透露,該會不時到中聯辦開會,有些申領單程證的「會員」個案,最終因得到中聯辦出手而開綠燈。甘浩望神父對此憤憤不平:「有很多家長等到老等到死,仔女都未落到嚟,究竟乜嘢人可特快取得居留權?點解一國兩制下,中聯辦可以介入而特區政府唔知情?」
縱火犯獲發身份證
原來除了施君龍,入境處縱火案中其餘七名犯人當中,有五人已取得香港身份證。一直協助他們的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說:「據我所知,他們陸陸續續都透過超齡子女申領單程證的途徑落嚟,現時都與家人生活,有穩定嘅工作,生活都係同一般香港人無咩分別,一些有自己生意,經常大陸同香港兩邊走,一些就做體力勞動或技術工作。」她說,當中無人如施君龍一樣埋了中共堆,來港只為與家人團聚。
但施君龍等人背負案底取得香港居留權,令社會關注每日批出一百五十人來港的單程證制度,究竟批了給什麼背景的大陸人來。
單程證審批是由內地公安部主導,香港入境處無 say。翻查公安部的申請資格,提及若有人曾在港澳地區違法犯罪而被遣返內地,公安部會根據其危害後果,五年內限制他前往港澳,不會批准申請單程證。那麼五年後是否可申請來港?公安部並無說明。以施君龍為例,他是二○○○年犯案、約二○一○年取得身份證。相比之下,由香港入境處負責審批的輸入人才及投資移民計劃,都白紙黑字列明,有不良犯罪記錄者申請都不獲接納。
單程證可供五類人申請:夫妻一方定居香港、來港照顧父母、無依靠老人或小孩、超齡子女、來港繼承遺產。條款亦有一項「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去香港定居」,但什麼是「特殊情況」卻未有明確界定。社區組織協會曾發表報告,提及多次收到婦女投訴,指在內地申領赴港證件時要送錢或禮物才獲批。
魯平發惡無得傾
單程證是在一九八二年,由港英與內地政府協商設立,原意是規管內地人有序遷港,由初期每天七十五個配額,到九五年增至一百五十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員李柱銘透露,曾向中央政府爭取,將審批權力留給香港政府,但遭到草委會副秘書長魯平極力反對。「我哋有爭取過,冇理由係中央決定曬,魯平就發曬惡話冇得傾,仲話如果香港要話事,佢就放一百萬人落嚟,問香港點守。」
李柱銘認為:「單程證係中共控制,佢想嚟幾多就幾多,之後返上大陸,七年後落番嚟攞永久身份證,就登記做選民,到時到候來投票,呢啲人完全影響選情。」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講座教授周永新,八十年代曾任入境事務審裁員,他曾提議檢討單程證配額,「實際上而家都用唔曬一百五十個限額,啲子女都已經嚟得七七八八。」他指,現時申領單程證者,主要以在香港或內地的結婚證明書、或其子女由內地衞生部簽發的出生證明文件為申請依據,但他直言,就算本港入境事務處也未必能審核文件的真偽。「內地簽嘅結婚證明書同子女出生證明文件,各省各市都唔同,可能係假嘅都唔知。」
上週,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指,單程證配額無須減少。官媒《人民日報》亦發功說《基本法》規定單程證審批簽發,皆由內地公安部門負責,故不存在特區政府取回或爭回審批權的理據。但翻查《基本法》第廿二條列明,「進入香港特別行政區定居的人數由中央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徵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意見後確定。」究竟中央有否徵求過港方同意?入境處沒有正面回答,只說內地審理單程證時,可要求入境處協助查核資料。一切由阿爺主導。
縱火案兩死四十四傷
二○○○年八月二日,三十多名爭居港權的激進示威者,帶同多樽天拿水到灣仔入境處總部十三樓專責處理逾期居留的辦公室抗議,要求職員派發身份證或工作證令他們可以居港,入境處拒絕後,各人不願離去。至當晚六時,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錦光勸諭眾人回家時,示威者將天拿水四處淋潑並點火,隨即搶火並爆炸,事件造成兩死四十四傷,死者包括梁錦光及爭取居港權的林小星。
施君龍是縱火案首被告,○二年被判謀殺及縱火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另外六人彭漢坤、傅模、林興鑾、楊義坪、楊義炎及周洪川,則因誤殺及縱火罪判監十二至十三年,七人其後上訴得直。○五年六月,施被判入獄八年,同年底獲釋,其餘六人被判囚七年四個月。最年輕只有十七歲的被告李世遊則囚五年半。八人全部現已出獄,六人已取居港權,梁錦光的家人事後舉家移民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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