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供爆內幕 案情更複雜
警方自○七年開始調查楊家誠,一一年六月正式落案起訴他洗
黑錢,案件纏訟多年,至昨日才暫時告一段落。期間辯方除以不同花招申請延期審訊,亦罕有地兩度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令原定一二年十一月的審訊延至去年四月,而廿五天的審期亦超時至逾五十天。庭上證供更爆出案件牽連甚廣,存款到涉案戶口的,包括澳博股份有限公司(SJM)與上市賭業集團有關人士、被譽為內地演唱會之父的「Ba叔」陳達志,證供甚至披露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曾與楊進行場外交易買賣巨額股票。
詹培忠認折讓價賣股
庭上證供披露,澳博於案發期間曾分多張支票存款共逾六千二百萬元入楊的涉案戶口,澳博另存款一千萬元支票入其父的涉案戶口,辯方案情指楊曾於當時屬澳博旗下的澳門新世紀酒店賭錢,更獲新世紀的賭廳賒數。詹培忠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時,則承認曾透過場外交易,以折讓價將次子的建星環保科技控股(已易名)股分出售給楊,詹又指楊炒賣奧瑪仕控股賺得「十億八億」。
證供亦披露,老闆娘為「殼後」朱李月華的金利豐財務,曾先後借貸共八點三億元予楊,令他成功於○九年全面收購伯明翰球會。此外一名張姓商人向楊存款二千萬,楊自辯時解釋張是一家上市賭業集團的第二大股東,款項與他入股投資集團股份及合作投資澳門賭廳有關。
主審法官遊德康早前裁決時指出,詹培忠與楊的交易相當可疑,又不接納楊投資賭業股及賭廳的辯解。
記者辛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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