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女事主大話連篇,包括向男友隱瞞到蘭桂坊玩樂一事。(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男電腦技術員涉趁女友人醉酒,將她由蘭桂坊帶返辦公室強姦案,今日在高等法院續審,由女事主接受辯方律師盤問。辯方律師出示女事主與男友在案發當日的電話短訊紀錄,並指當日女事主不斷向男友講大話,包括隱瞞到蘭桂坊一事。其後短訊紀錄亦顯示,其男友拆穿女事主的謊言後,顯得憤怒及不願理睬她,即使女事主發短訊稱要跳樓,男友亦未有理會。
女事主供稱,當日確實有向男友講大話,坦言不知道男友有否「激到紮紮跳」。辯方則指,根據短訊男友知悉女事主被強姦後,態度明顯轉變,質疑女事主為令男友再關注自身,而誣陷被告,訛稱遭強姦。女事主聞訊否認有關指控。
辯方又認為,女事主在案發時並未喝醉,且曾在的士上要求被告隱瞞他們獨處一事。女事主同樣否認其事,並稱當時經喝醉,忘記曾說過甚麼話。辯方逐質疑女事主當時根本無反抗,現場及身上均無反抗痕迹,離開時亦未向大廈保安求救。女事主則否認當時無反抗,並謂因「覺得好醜」,故未告之保安遭強姦一事。
控方傳召女事主的梁姓女友人作供。梁稱案發當日她收到女事主來電稱遭被告「搞」,遂到案發辦公室附近接她。到埗後,她見被告站在女事主身旁,女事主不斷哭及全身震抖,她安慰女事主後即責備被告為何「搞」女事主,被告稱:「對唔住,我醉咗」。
辯方盤問梁時指,約於案發前不久梁與女事主關係差,因女事主不滿梁與她的前男友拍拖,梁承認確與她前男友拍拖,但她與女事主的關係並無因此轉差。梁又承認是她先認識被告,且把他介紹給女事主,梁亦曾向被告表白,但遭被告拒絕。
27歲被告鄭瀚澄被控在今年12月7日,在新蒲崗萬昌中心某單位內強姦21歲女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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