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小圖)供稱5年前在流浮山乘「大飛」返回內地,昨日經羅湖管制站返港時被揭發。(警方網頁/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警方5年前發出失蹤人口報告,呼籲市民提供姓阮少女的消息。(警方網頁) | next 1/1 pre |
少女供稱五年前花七千元在流浮山乘大飛返回內地。(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少女昨日經羅湖管制站返港時未能出示身份證且沒有出境紀錄及有可疑,須接受問話。(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少女五年前離家出走,並以「自己方式」返回內地,家人以為她人間蒸發,五年後,少女鳥倦知還,她昨經羅湖管制站返港時未能出示身份證,加上沒有出境紀錄及有可疑,管制站人員遂將個案交給警方,但有人疑向警方「講大話」,稱當日是被人「扑暈」後被送往內地,幾經查問才供出自己當年因離家出走被法庭頒下保護令,感到沒有自由,才用七千元在流浮山乘搭「大飛」返內地與男朋友生活。她現涉嫌誤導警務人員被警方拘捕,案件交由邊界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該名潛返內地五年後突然現身的少女姓阮,一一年五月,當時只有十五歲的她離開將軍澳寓所後失去蹤影,其父期後到警署報警,警方經調查後,發現少女並沒有出境紀錄,遂發出失蹤人士報告,包括發放其照片及容貌資料,如其身高、體重、身材、膚色、面形及髮型等,案件則交由東九龍總區失蹤人口組調查,但一直杳無音信,至去年五月,警方再發出失蹤人口報告,呼籲市民提供少女的消息,惟同樣音信全無。
直到昨日傍晚,有人經羅湖管制站返港,但手上只有回鄉卡,卻未能出示身份證,加上沒有出境紀錄及有可疑,管制站人員遂將案件轉交警方跟進,據知有人過去五年誕下兩名子女,分別只有數個月及兩歲。消息指,警方昨以誤導警務人員將其拘捕,並將案件交由邊界警區重案組調查。
對於失蹤少女以「自己方式」返回內地,並沒有出境紀錄,返港時會否被追究?曾任入境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本港法例並無一條「非法出境條例」,任何香港居民離境後,即使遺失身份證明文件,只要能確認其身份,管制站亦會讓其入境;但要視乎每宗個案而定,不排除部分人或牽涉其他罪行,須接受警方調查。
警方發言人表示前日接獲部門職員報案,指一名廿歲阮姓女子當日五時從羅湖管制站入境時,聲稱在二○一一年非自願遭帶返內地,邊界警區重案組人員調查後發現該女子是偷渡返回內地,她涉嫌誤導警員被捕,並遭落案控以一項虛報有人犯罪,於二月廿六日到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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