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佢好無良…我好擔心駕車被佢攞咗去劏!」任職汽車銷售的郭先生,去年為了幫幫同行阿雄、也為了投資,遂斥資15萬買下一輛豐田七人車Estima,出租讓阿雄當Uber司機自食其力。豈料對方不單借錢不還,去年12月更突然連人帶車「失蹤」,音訊全無,郭作為車主更繼續收到告票,惟有報警。郭坦言偷車事件令他不勝其擾,他促請阿雄本著良心,盡快現身歸還車輛。被偷走的二手豐田黑色私家車Estima,價值約15萬元,車牌TP71X6,是郭先生去年8月購入的,它去年12月初開始與阿雄一起「不知所終」,但郭作為車主在12月份仍收到兩張超速及違例泊車的告票,顯示Estima有機會「尚在人間」。任職汽車銷售的郭先生稱,涉偷車的阿雄(姓黃,32歲)與他屬同行,疑因嗜賭欠債。阿雄曾向他訴苦,稱想租車做Uber司機,卻呻車租貴,郭先生為了幫幫阿雄自食其力,也為了投資,去年8月郭遂以15萬元買下一輛二手Estima七人車,以約1.5萬元月租租給阿雄,但保險、維修及雜費全部由郭先生負責。租車合約更有優惠條款,只要阿雄完成四年租約,郭即會把Estima免費送給阿雄。去年9月起阿雄更成功擔任Uber司機,當時郭氏亦已簽署了授權書交給Uber,確認郭氏才是車主。但郭嘆稱好心著雷劈,因阿雄除了常遲交車租,更曾問他借了二千多元周轉卻沒有歸還,去年12月起阿雄更連人帶車失蹤,不聽電話,Whatsapp亦不回覆。郭遍尋阿雄不獲,卻繼續收到告票,無奈下於1月9日到旺角警署報案,警證實案件列作「擅自取去交通工具(偷車)」,交CID調查,但始終未能找到阿雄。「佢好無良…絕對唔係人!」郭除了嬲阿雄失蹤,亦不滿Uber態度,因他數日前去Uber辦事處查問阿雄的下落時,對方卻告知他,原來在12月時已撤銷阿雄的Uber司機資格,其後卻沒有通知作為車主的郭氏。「我作為車主簽了授權書給你(Uber),你若取消阿雄的Uber司機的資格,是否也有責任盡早通知我一聲?」郭認為若早些知道阿雄被Uber「炒」,他或可及早提防,車輛不致被偷。他現時只希望阿雄盡快把車交還給他,也希望讀者若發現他的黑色Estima七人車(車牌TP71X6)蹤影,可盡快通知他。Uber發言人則回應指則證實,自今年1月起,司機黃先生(阿雄)已再沒有與Uber合作。但Uber指出,司機夥伴均需要提供車主證明文件或車輛授權使用文件,作為背景調查的一部份。但假如司機夥伴已經擁有車輛授權文件,Uber與車主因並没有商業關係,故不會與車主直接聯絡。想睇最新消息? 即時follow【現場-蘋果突發】fb!http://fb.com/applecity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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