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程淑儀涉嫌與富商有換樓交易,交換的單位被指低於市價。(溫國佳攝/資料圖片) | next 1/1 pre |
張雲正拒就個別事件評論,只強調局方有相應機制處理該類事件。(胡家豪攝) | next 1/1 pre |
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涉嫌與富商有換樓交易,交換的單位被指低於市價。馮程淑儀兩年多前以西半山雍景臺一個實用面積1117平方呎的中層單位,另加650萬港元,換取賭王何鴻燊三太陳婉珍的胞妹陳婉玉,名下跑馬地成和坊的2個同層相連單位,該相連單位的實用面積共2359平方呎。
據有測量師對涉事3個單位作估價的資料顯示,陳婉玉的2個單位在交易當日的價值分別為1450萬港元及1390萬港元,合共2840萬港元;馮太的單位則時值1890萬港元,兩者差價為950萬港元,馮太只向陳婉玉補上650萬港元,較估值低300萬港元。
馮太回應稱有關交易是由物業代理處理,強調在整個買賣過程中,自己不知交易一方的身份、亦從沒接觸對方。交易完成後,稅務局亦正式估價,確認兩組單位的差價為700多萬港元,亦已按照稅務局規定,支付有關差價的58.5萬港元雙倍印花稅,並向政府申報。
馮程淑儀下午發聲明,指現時居住單位的買賣交易是經由地產代理介紹,議價過程亦由地產代理代為磋商及處理。整個買賣過程中,她從沒接觸過交易的另一方,而交易的另一方為香港一間註冊公司,在接獲傳媒查詢前,她根本不知有關公司的股東是誰,交易協議上代表該公司簽署的另一方亦非報道中提及的陳女士。
至於雙方單位的差價,是由地產代理按當時銀行估價作建議及代表雙方進行議價,最後的成交價已反映雙方物業的實際情況包括裝修狀況。她指在交易前已徵詢律師意見,知悉交易形式合乎法例要求,其中《印花稅條例》亦就有關交易形式作出具體的說明和規定。有關交易形式與她作為公務員的身分並無利益衝突。她當時出任康文署署長,已根據公務員申報規則就上述物業交易,適時和如實向直屬的民政事務局申報。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今早出席活動時表示,政府設有申報機制,而馮太亦有申報,對於有關個案不便作出評論。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張雲正回應事件時稱,了解此事剛發生,傳媒亦在追訪當中,相信不同事實會慢慢浮現,不便再就個別事件評論,強調局方有相應機制處理該類事件,有需要時會作出配合。被問及馮程淑儀需否被停職調查,張雲正重申不就個別事件作回應。
有指近年很多公務員涉及貪污事件,是否代表公務員不廉潔。張雲正強調,不論在數字或眼見香港的公務員是廉潔,過往5年因貪腐或刑事而判監的公務員少於20人。
廉署回覆查詢時僅稱根據政策,一般不會評論個別事件,重申廉署若接獲貪污舉報,如有足夠資料,必定會依法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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