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特首曾蔭權爵士涉貪案,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今繼續開案陳詞,指根據紀錄自2005年3月起,被告曾蔭權在44次會議中曾作出69次利益申報,均是與他是馬會遴選會員及一些機構的名譽贊助人有關,但他卻沒有就租用深圳大宅作出申報,包括在行會討論雄濤牌照事宜的會議上也沒有申報。
根據行會會議紀錄,於2010年11月2日的會議中,被告在上環發展的議題上,申報為香港建築師學會的贊助人,但同日向雄濤批出牌照,他就沒申報深圳大宅一事。2012年1月20日的會議在競爭法的討論上,被告申報為部分獲豁免法定機構的贊助人,但同日批准李國章控制雄濤的申請,他就沒作任何申報。
控方又指,行會文件亦顯示,被告得到當時的律政司及政務司司長的建議,於2008年7月9日討論雄濤申請調幅(AM)廣播牌照時,將雄濤股東夏佳理排除在會議之外,於2010年11月的會議亦一樣做法,只是對於有相同利益衝突的自己,他就沒有申報。
David Perry質疑一些細微瑣碎的關係,被告亦有申報,但深圳大宅這明顯的個人利益他則隻字不提,控方指他其實是蓄意隱瞞。
David Perry指,2011年11月曾蔭權夫婦向黃楚標相關公司支付80萬人民幣,但該筆款項其實早於當年暑假,即政府進行數碼廣播牌照的公眾諮詢期間已經安排。同年9月,曾氏夫婦已準備將該筆款項由港幣轉做人民幣,但與此同時,特首辦於9月30日就時任行政會議成員劉皇發的利益申報事宜發聲明,強調行會成員有需要嚴格申報利益
另外,David Perry又指曾蔭權有兩名兒子,其中一名兒子有份參與深圳大宅的租約安排,因為租約上所寫其中一個地址為他兒子的地址;至於何周禮更早於2008年已替曾蔭權的兩名兄弟進行裝修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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