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勤賢因癌症病逝,終年70歲。
有「廉署剋星」之稱的外籍大律師艾勤賢,昨日(17日)因癌症在瑪麗醫院病逝,終年70歲。據了解艾勤賢去年確診患食道癌,治療後無大礙,惟近月復發,並於近日入院再接受治療。不過他病情急轉直下,最終不敵癌魔,至昨晚離世。
上周五(15日)他現身高院,代表斬傷印度籍男子的4名尼泊爾籍被告作出求情,這次應是他最後一次出庭。東網記者所見,當時他不論外貌肥瘦、或者聲線和精神,都不覺有任何異樣。其實之前在該案審訊期間,他曾向法官申請半日休假,當時他說去年驗到有食道癌,但經大半年治療後已無事,但要取半日假到瑪麗醫院接受治療,其後他在庭上表現未覺有異樣。
艾勤賢上月亦因捲入女子唐琳玲在法庭拍照的案件,而受到媒體關注。當時唐琳玲曾稱已聘請艾勤賢代表她辯護,但艾勤賢其後出庭澄清並非代表唐,只是在高院升降機內遇到唐向他索取法律意見,他純粹是義務性質才會出庭。
艾勤賢是香港知名大律師,原籍新西蘭,早於上世紀70年代已開始執業,曾加入律政署任副首席檢控官,其後轉為私人執業,並屢為被廉署控告的當事人擔任辯護大律師,故有「廉署剋星」之稱。他曾處理過的大案,包括「字母小姐」桃色行騙案中代表被告錢志明辯護、前亞姐陳奕詩涉3億港元詐騙案,2002年8月前冠軍騎師霍達被控造馬,艾勤賢擔任其辯護大律師,以及何鴻章委託十姑娘管理子女基金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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