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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9日 星期日

范冰冰:范冰冰涉逃稅 律師爆有「免死金牌」避坐監 __,冰冰,范冰冰,李冰冰,

范冰冰真係唔使坐監?內地女星范冰冰捲入逃稅風波,一直行蹤成謎。近日,她還被指涉嫌違規事件,甚至盛傳有北京高層透露她被關監獄裏「回不來了」,令粉絲十分擔 ...


范冰冰真係唔使坐監?


內地女星范冰冰捲入逃稅風波,一直行蹤成謎。近日,她還被指涉嫌違規事件,甚至盛傳有北京高層透露她被關監獄裏「回不來了」,令粉絲十分擔心!

不過,北京資深法律專家劉巧玉就在微博發文,她以現行法規分析范冰冰手持「免死金牌」,坐監可能性不大,而且還提及內地百花獎影后劉曉慶。她指劉曉慶當年身為「曉慶文化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及個人涉逃漏稅人民幣1,458萬人民幣(約1,674萬港元),引起軒然大波。然而她當時沒有坐監,而是留在看守所。兩者最大分別就在於監獄是被判決有罪後待的地方,但看守所則是配合偵查之處。而案件最終判決,就是擔任總經理、負責財務工作的劉曉慶妹夫遭判刑3年,而劉曉慶則在看守所待了422天以不起訴結案。

睇番范冰冰,她雖然涉嫌逃漏稅高達5,000萬人民幣(約5,739萬港元),同時亦是名下多間公司的法定代理人,但因「中國的法律改了」,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對刑法201條偷稅罪做了重大修改,「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修改後的法條中最關鍵的是,「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律師分析范冰冰涉逃漏稅方面是初犯,因此可能只需補繳稅款、滯納金並接受行政處罰,將「不追究刑事責任」免入獄服刑。律師又指只是因為法律修改所致,所以並非偏袒范冰冰。不過在案件偵查過程中,接受調查的當事人會被限制自由,同時又指范冰冰補繳稅金及罰款很有可能是天文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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