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剃頭現身:我已被判死刑!
現年52歲的台灣名導鈕承澤涉性侵女電影工作人員,昨晨首度露面到警局助查,他把頭髮剃光,面容憔悴,面對傳媒時指自己:「我已經被判處死刑了!」作供期間,有指他自稱與女事主屬情侶關係,隨即被女事主披露通訊內容反駁。
執導賣座電影《艋舺》的鈕承澤於12月5日晚驚傳性侵女工作人員,事件引起極大回響。「潛水」超過22小時的鈕承澤,翌日在社交平台發聲明,並指昨晨會到台灣大安分局協助調查,表示會承擔責任,絕不逃避。
昨晨八時許,鈕承澤離開寓所,把頭髮剃掉的他,戴上黑超、面容憔悴,大批在寓所門外守候的記者一見到他便蜂擁上前,場面混亂,他更一度行錯方向,寸步難行的他拋下一句:「讓我去大安分局吧!」並在工作人員帶領下步往上車離開,面對記者所有提問都沒作回應。抵達大安分局後,現場亦有大批記者守候,場面再度混亂,鈕承澤繼續保持緘默,只是進入警局前一刻面帶微笑。
有發生過親密舉動
消息指鈕承澤落口供期間,情緒起伏很大,曾感呼吸困難,一度要停止作供。之後向警方稱與女事主的關係是「正朝着交往方向進行」,對方也明白他有追求意思,事發當晚也確實有發生過親密舉動,因此令他認定彼此互有好感,是男女朋友關係,不明白為何對方會指控他性侵。
他稱事發當日,在工作室與一對夫婦朋友從中午開始吃飯飲酒,女事主與其女上司約於下午五時加入,其後夫婦朋友與女上司先後離開,午夜12時女事主仍然留低,鈕承澤指她選擇繼續留下,令他覺得是好感的表達,直至現在,他仍欣賞女事主。然而這個說法,被女事主披露兩人Line的對話內容所反擊,指性侵前彼此只是客套打招呼,鈕承澤也只是一次約喝酒,被她婉拒。而鈕承澤對她照顧有加的說法,她表示私下沒有特別照顧,只是在工作人員面前開玩笑,沒有覺得被追求,何來是男女朋友之說?而事後對方不斷道歉,女方稱「我現在還沒辦法說出原諒這種話,我很害怕。」足見她並不情願(另見附文)。
鞠躬快閃發老脾
鈕承澤於大安分局逗留約個半小時後離開,對於案情,他說:「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會盡全力配合調查,靜待調查結果,並且相信這會是一場公正的審判,但其實在司法之外,有一場公審已經在進行了,我已經被判處死刑了,鈕承澤已經死了。」之後,他向傳媒鞠躬並快步離開。期間他怒踢垃圾桶之餘,又與記者發生碰撞,之後上車離開。
當地檢察官在鈕承澤離開後,隨即開出傳票,通知他昨午4時需赴台北地檢署再作說明,但下午3時許,他委任律師胡原龍現身北檢,向檢察官表示因為身體不適,加上上午與媒體推撞,被攝影機打到頭,令他情緒不穩,因此需向檢方請假,希望改期,最後檢察官要求鈕承澤於後日上午九時半到北檢說明案情。
昨日鈕承澤現身作供後,有不少網友紛紛在網上留言鬧爆他,指「該負責就負責,別再把自己塑造成你才是受害者的模樣」、「爛人,做錯事還強辯」等,負評爆分!
疑畀「掩口費」被拒
另外,有指鈕承澤於涉性侵後,曾向受害女子提議支付60萬元新台幣(約15萬港元)作「掩口費」,受害女子隨後還原真相,指男方確有提出支付金錢一事,但稱對方只是想向她表示歉意,從未叫她不要提告,但她怕該筆款項會自動變為「掩口費」故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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