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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4日 星期五

【蘋果踢爆】隱瞞秘撈無申報 鄭若驊上任後仲裁員繼續做 __,蘋果,

鄭若驊涉上任後仍有參與三宗仲裁案,去年1月仍未開始正式審理。
鄭若驊涉上任後仍有參與三宗仲裁案,去年1月仍未開始正式審理。【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去年1月就職,獲特首林鄭月娥特准上任後繼續處理六宗「已完成審理」 ...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去年1月就職,獲特首林鄭月娥特准上任後繼續處理六宗「已完成審理」的仲裁個案。不過《蘋果》調查發現,鄭上任後仍有參與的三宗仲裁案,不但並非「已完成審理」,她上任時甚至未開始正式審理。鄭未有正面回應該三宗案件屬已公開的六宗個案之內或以外的個案,僅稱已按規定作出相關申報。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如有關案件不屬已獲批工作,而鄭存心隱瞞,或已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如屬該六宗獲批案件,則須解釋為何進度與當時描述截然不同。

記者:伍雅謙 林偉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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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SD西班牙案暫緩執行裁決的判決文件顯示鄭若驊為專責委員會委員,註明日期為2018年3月23日(左);而羅馬尼亞案1月30日的文件亦顯示鄭為仲裁庭主席(右)。 ICISD西班牙案暫緩執行裁決的判決文件顯示鄭若驊為專責委員會委員,註明日期為2018年3月23日(左);而羅馬尼亞案1月30日的文件亦顯示鄭為仲裁庭主席(右)。

林鄭月娥破例准許鄭若驊上任後繼續處理六宗私人執業的仲裁案件。根據特首辦去年1月11日深夜發稿「解畫」,形容該六宗案件是「接近完成」及「已完成審理」,而且鄭以仲裁員身份負責的工作已基本完成,僅餘擬定及公佈仲裁結果,預計數月內完成工作,若鄭辭去仲裁員職務,會為仲裁雙方帶來不便,不利本港發展成仲裁中心。

鄭拒絕透露該六宗個案詳情,僅於商台節目提到已申報的六宗仲裁案中,其中兩宗已「聽完結案陳詞」,只餘撰寫仲裁決定;另外四宗完成開庭,雙方亦已提出結案陳詞,而除上述六宗仲裁案外,其他仲裁工作在宣佈她任律政司司長、即去年1月5日已辭職。



以主席身份發「程序命令」

不過《蘋果》調查發現,鄭若驊去年1月6日上任司長後,曾參與三宗世界銀行轄下的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ICSID)的仲裁案件,而這些案件不但並非「接近完成」,反而是去年1月時仍未開始正式審理,而且至今都尚未結案。根據紀錄,鄭最終去年1月9日、2月7日及4月4日先後辭去上述案件的仲裁員職務。

其中鄭最遲辭職的案件,是有關英國太陽能設備廠Eiser與西班牙政府之間的投資爭議,鄭若驊2017年10月底、即加入政府前個多月才獲委任為專責委員會三名委員之一,負責就是否撤銷裁決仲裁。根據紀錄,雙方去年1月22日、即鄭上任後才完成提交理據,而有關書面裁決是3月23日作出。《蘋果》取得有關決定的26頁文件,鄭亦有在文件簽署作實,足證她的參與。

至於另外兩宗案件,鄭辭職前均為仲裁庭主席,其中涉及加拿大公司Gabriel Resources與羅馬尼亞政府的投資爭端,鄭去年1月16日及30日、即上任律政司司長後,仍以主席身份發出兩道「程序命令」,至2月7日才請辭。三宗案件至今均未結案,去年初更未有任何結案陳詞。

律政司司長作為主要官員,必須獲特首同意才可參與外在工作,並須向行會申報。但鄭在行會申報中只申報了已獲批的六宗「接近完成」個案,未有再作其他申報。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本報發現的三宗案件與政府早前描述的六宗案件的進展有很大差異,認為鄭既知道申報接近完成的案件,如果這三宗屬額外案件,將令人強烈質疑她有所隱瞞,「如果係關鍵性嘅隱瞞,好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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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質進度與政府描述有別

如果這三宗屬早前獲批的六宗案件,林就認為她必須解釋為何性質和進度均與政府的描述有重大分別,「係佢冇同特首講清楚情況?定係佢有所隱瞞呢?」政府稱鄭若驊如辭去仲裁職務,會影響香港仲裁發展,「佢𠵱家咪自打嘴巴?」

鄭若驊未有正面回應上述三宗個案,是否屬去年公開的六宗之內,僅稱已按機制獲特首批准任期內完成處理「當時參與並需作特別處理的仲裁案」,並稱已按規定,就作為政治委任制度主要官員及行政會議成員作出相關申報。特首辦則指律政司已回覆,不作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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