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行管會將入稟申請梁頌恆(右)破產,但接納游蕙禎(左)分期攤還欠款。
在2016年宣誓風波中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游蕙禎和梁頌恆,因拖欠立法會93萬港元的已放酬金、利息及訟費,早前已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行管會)入稟追討欠款,惟梁頌恆未有理會。行管會今(7日)舉行會議後,主席梁君彥指行管會決定將入稟申請梁頌恆破產。至於游蕙禎的欠款,消息指行管會接納游提出的48個月份期還款建議。立法會秘書處指,根據現有記錄,是次為行管會是首次向一名人士提出破產呈請。
立法會行管會早前入稟向游、梁2人追討薪津,司法常務官最終應原告要求,直接頒令剔除游、梁的抗辯書,判行管會勝訴,2人須各自向行管會歸還約93萬港元款項,當中包括立法會議員1個月薪金9萬多港元,以及行管會分別預支給他們的83萬多港元。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由於梁頌恆沒有理會行管會的多番追討,行管會已決定向梁頌恆提出破產呈請,而根據現有記錄,是次為行管會首次向一名人士提出破產呈請。
消息指,行管會固然希望立即或盡快將游蕙禎的欠款全數收回,惟游回覆稱難以做到,游又向行管會提出多個還款建議方案,行管會最後接納游提出的分48期還款建議,每月歸還2萬5千港元。
行管會擔心時間過長可能會出現「走數」問題,亦難以保證游蕙禎能夠準時還款,故行管會要求游須即時開出48張期票,若出現不能按期兌現,須即時將欠款全數歸還,未能及時歸還則向法庭申請破產令。消息指,顧及今屆立法會會期臨近終結,故認同以有法律效力的協議作出安排,以保障公帑不受損失。
此外,行管會亦會繼續向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廸追討因投擲惡臭物而衍生的清潔費。許智峯對此未有回應、而陳、朱2人則提問,並要求秘書處解釋清潔費的計算方法。行管會亦指示秘書處,以3名議員未發還開支抵銷他們拖欠的款項,期間會暫緩處理3人的申請,直至他們全數還清款項。
行管會亦決定向因選舉呈請而未完成議員任期的區諾軒及范國威,各發放約31萬港元酌情酬金,相當於整個任期約滿酬金的15%。
另外,立法會綜合大樓保安方面,行管會決定在大樓外圍及內部增強保安設施,亦會關閉示威區及暫停教育服務直至修復完畢。梁君彥指,由於立法會換屆選舉逼近,在會期終止期間,所有議員不得在大樓內進行競選活動,包括會見傳媒,稍後會發通告通知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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