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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楊明涉拒提供血液樣本及不小心駕駛 豎起拇指:同上次一樣心情OK! #楊明

TVB藝人楊明今年8月7日深夜駕車途經山頂馬己仙峽道時「自炒」石壆,撞毀一段有80年歷史的戰前石牆,事發時楊明滿身酒氣未能自行上救護車,需要由兩名警員 ...






TVB藝人楊明今年8月7日深夜駕車途經山頂馬己仙峽道時「自炒」石壆,撞毀一段有80年歷史的戰前石牆,事發時楊明滿身酒氣未能自行上救護車,需要由兩名警員協助扶上救護車,被控不小心駕駛、車窗透光度不足,以及拒絕提供血液樣本共三項控罪

被告林明樂(藝名楊明,39歲)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其代表律師為清洪。楊明今早由女友莊思明及經理人陪同,於9時10分乘坐7人車抵達法院門外,楊明與女友一同穿着灰色情侶西裝現身。

莊思明一直陪伴在楊明身邊一同入內,由於現場傳媒為數不少,楊明為女友開路,警察亦預先在楊明到達前,先以膠帶圍出採訪區,以免造成混亂。被問到心情如何,楊明雙手豎起拇指展示信心,直至步進法庭大樓等電梯時,他表示:「同上次一樣心情OK!」。楊明在庭上承認不小心駕駛,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罪,案件延至明年3月開審。

「Lunch哥」李國永(David)今日到場狙擊楊明,在門外守候。約上午10時幾,楊明跟莊思明步出法院,楊明拍一拍清洪的膊頭示意感謝,此時站在楊明附近的Lunch哥,即聲討楊明,他不斷高呼:「犯法就係犯法,楊明都要負責,請不要以身試法。」見Lunch哥有備而來,舉起一張白色紙,上面寫着「酒後駕駛,燉你擔心」。Lunch哥亦一直狙擊,直至楊明上車後,Lunch哥亦緊隨走到燈口位置嗌口號。

【案件編號:ESCC2365/20】

楊明出庭前雙手豎起拇指展示信心,案件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他承認不小心駕駛罪及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罪,但否認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罪。


Lunch哥在門外狙擊,表示「燉」楊明擔心。


Lunch哥亦一直狙擊,直至楊明上車。


上午10點幾,楊明及莊思明坐七人車離開。


Lunch哥高呼:「犯法就係犯法,楊明都要負責!」


撐警TVB藝人楊明於8月7日深夜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事發時楊明滿身酒氣未能自行上救護車,由兩名警員協助扶上救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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