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中受傷的「爆眼少女」,原來早於去年已離港,身體及精神狀況相信無大礙。該少女自事發後一直鮮有現身,即使曾在「民間記者會」的錄影片段中露面,亦用紗布貼着右眼,並架上太陽眼鏡,故其真實傷勢如何,一直都是謎團,而黑暴亦一直以此炒作,發起連串針對港府或警方的集會。然而,根據本報獲得的獨家消息及圖片,她已前赴台灣,而從照片上清晰可見,其雙眼炯炯有神,與送機的親友談笑自若,與常人無異。
據消息人士透露,該少女於去年9月30日現身香港國際機場赴台灣,數名親友前來送行。據機場直擊可見,該少女當日身穿白色上衣及淺色裙,精神飽滿,背着一個背囊及一個斜揹袋,期間一度脫下口罩,露出其標致樣貌,並從手袋內取出疑似機票,身旁的朋友圍着她有講有笑。
另有照片顯示她進入機場禁區之後,與朋友身穿防護衣及戴上口罩,在離港航班顯示屏旁展示「V字」手勢,面露笑容及瞇起雙眼合照留念。當時顯示屏寫有航班編號「CI910」,即中華航空,由香港往台灣,起飛時間為當日下午2時,未知她是否正正乘坐該航班。有些相片則顯示她低頭玩手機,輕撥秀髮。綜合多張不同角度拍攝的照片可見,她的雙目明亮有神,精神及健康狀況俱佳。
為了解少女現時的身體情況,記者近日多次到訪她的寓所,欲向其家人求證,只見單位外裝有閉路電視,以及掛有一支消毒劑,記者拍門但無人回應,但屋內傳出微弱聲響。據知,該單位屬於其家人,於早年買入至今。記者及後致電其家人,惟對方接線後默不作聲,很快更收線。
事發於前年8月11日晚上,負責救傷的事主在彌敦道近尖沙咀警署的衝突現場中,右眼被異物擊中受傷,血流如注,及後被送院治療。其受傷原因眾說紛紜,有指是被警方的布袋彈擊傷,亦有指是有人企圖用椏杈射向警署發射鋼珠時,意外打中事主。
事件的另一個疑點是少女的護目鏡有布袋彈殘骸?惟根據媒體的相片,可見其眼罩根本沒有相關殘骸。此外,有分析指,少女與警署間有一塊兩米高的巴士站廣告牌,因此布袋彈難以由尖沙咀警署內部發射擊中她,加上布袋彈的彈頭為弧形,可貫穿眼罩的機會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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