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移居日本,最常使用經營管理簽證,只要投資500萬日圓(約HK$35萬)以上便可申請。不過真正難關,卻可能是在日本租屋,聽聞日本人十居其九都不願出租給外國人,此話是否孰真?今次Sakura Japan特約請來他們的CEO張明珠(Anvy Cheung)小姐,親自解答以下7個日本租屋疑問:
(1)外國人在日本很難租屋嗎?
外國人在日本租屋確實相對困難,Anvy解釋:「在日本租屋,須要先經審查,租客要自己加入『保證會社』;而外國人一般也查不到有沒有欠租紀錄、是否懂日本相關文化,也不知會否把單位使用得很差,故日本人較喜歡出租給本土人,處理問題時也方便溝通。」事實上若是同一租金,日本人必定會優先選擇出租給本地人。
(2)甚麼是加入保證會社?
在日本租屋租客要先加入「保證會社」是甚麼意思?Anvy解釋:「它是給租客買的一個保險,是告訴業主他不會欠租,若真的欠租也有保證公司給他墊付租金。」但由於外國人在日本沒有財務紀錄可查考,故Anvy話外國人基本上是買不到這個保險的。
(3)預支1年租金能否較易租到屋?
外國人沒有保證公司保證,可以用甚麼來代替?Anvy:「如在當地有日本人給你做保證人,相對來說較有機會商談。但如果你沒保證人或保證公司,單純是自己租物業,即使你預支1年租金,其實業主也未必願意租給你。」事關如租客犯了事離開了日本,業主即使追不回租金,也不能強開租客的門,因為日本法例比較保障租客,私隱不容被隨意侵犯。
(4)使用經營管理簽證,能否住在自己經營的民宿?
若使用經營管理簽證居留日本,申請人又選擇經營民宿,那能否住在自己經營的民宿當住址呢?Anvy表明這是不行的,除非你的民宿很大:「如果是3房1廳,而非分開獨立單位的民宿,是比較嚴謹的,因為你已住入當中,你又怎能找生意呢?但若有一些類型像溫泉旅館的,旅館本身有8間或10間房,有一些也會給工作人員睡覺,那些就是獨立計算,因為一定要有人值勤,老闆也是營運一分子,故住在這些房間休息也就沒問題。」
(5)使用經營管理簽證,能否租住商住兩用單位?
經營管理簽證規定,申請者必需有實體辦公室,那能否在日本租用商住兩用辦公室兼當住宅呢?Anvy:「是可以的,主要是不影響本身的工作,例如你的工作毋須見客,又有足夠空間做工作。」審查的人原來會上門拍照,會查考你單位怎運用,核實跟你申報的是否脗合。「如你租用的空間有30平方米,只要分隔開,一面是你的工作空間,另一面是休息室給你睡覺及活動,這是容許的,它其實沒有明文限制;但如果你經營的是一戶建(叮噹屋)類型民宿,而你又申報自己住入當中,這就不行了。」如經營的是IT業務,Anvy表示這些類型初創公司,審查會比較寬鬆點,只要說法合理,也會批出簽證的。
(6)除了租金外日本租屋還有甚麼費用?
除了租金外的費用,租客加入保證會社,初期費約需3萬日圓(約HK$2,100);而一般租客亦會買家居保險,這個約花2萬日圓(約HK$1,400);還有搬屋的費用,日本搬家費相對會比較貴;另外還有買傢俬及換鎖,換鎖一般約2萬日圓(約HK$1,400)。Anvy還補充:「如果你要租一些比較新的單位,它可能剛落成不久,或該地區較稀缺的單位,有機會需要給業主禮金,相當於1至2個月租金,以答謝業主把單位裝修很漂亮給使用。」最後還有招租廣告費及中介佣金,視乎是1個月還是2個月。
(7)可有辦法打動日本業主出租?
外國人可有辦法打動日本業主呢?Anvy教路:「能見到租客樣子,也許會好點。我們都會拿租客照片給日本業主看,告訴他租客是做甚麼職業,盡力表達誠意,還要不停的拜訪,經過一番了解,業主可能會改觀,主要看你給房東一個怎樣的第一印象。」但接着就是沒有保證人或保證公司的問題,租客有時加押金,也有機會打動到業主,要是能給業主提供多一個聯絡人,例如日本代理公司願意當聯絡,讓業主多點信心,也是有機會可租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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