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當年星爺因為在《功夫》中引用了「神鵰俠侶」、「楊過」、「小龍女」、「蛤蟆功」及「獅吼功」等金庸創作的人物及招式,一心要向金庸支付版權費,起初金庸認為小事不用付錢,星爺堅持要跟足規矩,金庸就象徵式地每個用詞收1萬港元,星爺一共付了6萬元,但其實金庸最後並沒有把錢落袋,而是全數捐給南亞海嘯災民。
數年前金庸跟內地作家「江南」打官司,控告對方的小說涉嫌抄襲《射鵰英雄傳》等作品,有指當時金庸上庭作供時,引述了跟星爺這一段往事,引證何謂尊重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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