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前年6月4日開始發布3本被指有煽動成分的兒童繪本。5名時任成員在擬發布該系列第4本繪本前被捕,並同遭起訴1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5人不認罪受審,本周三(7日)被判罪名成立,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下令5人須還押至今日中秋節(10日)才聽取求情與判刑。最終5人在區域法院各被判處監禁19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藉帶有危害港府及中央政府意圖的繪本,對兒童讀者進行洗腦。尤其是故事結尾中要求兒童思考如何應對狼,有兒童回答要戰鬥,反映出繪本在兒童心中種下仇恨,荼毒兒童思想,屬於構成傷害。加上涉案繪本廣為流傳,如首部繪本刊印量多達3000份,由75個區議員辦事處及組織分發,以及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後仍刊印另外2本繪本。最後法官要被告對自身行為撫心自問,又指兒童如白紙一紙,但是被告非但沒有將基本事實及真相告知他們,反而利用言論自由去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
5名被告依次是工會主席黎雯齡(25歲)、副主席楊逸意(27歲), 秘書伍巧怡(28歲)、司庫陳源森(25歲)及理事方梓皓(26歲)。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各被告分工合作,共同創作《羊村守衞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繪本,免費分發並舉辦親子讀書會。法官的裁決判詞指出,3本繪本的最大問題是在於每個故事結尾,作者都會向兒童讀者表明,上述故事是真實發生的,明言他們就是羊,而將會傷害他們的狼,正是港府及中央政府。繪本出版人明顯拒絕接受香港在回歸後的憲法秩序,引導讀者憎恨特首、警方等,又令他們對新移民產生不滿,深化居民間的敵意和仇恨,令他們相信唯一應對方法就是反抗,裁定3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而這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這些文字在兒童腦海中所產生的效果。
黎及楊分別解除其代表律師,選擇親自求情。黎於求情中欲反思言論自由是否有限制及無代價,隨即被法官以政治宣言為由以打斷其發言。法官又指,如果黎不服定罪大可作出上訴,「終院有外國法官,我哋法院無可能隻手遮天」,況且黎的陳詞對判刑毫無幫助。黎最終不再求情。接下來楊求情指,3本繪本屬於散播謠言或是影射歷史,只能由人心審判,但她不後悔「企喺羊嗰方」及其抉擇,唯一的後悔是她趕不及在被捕前,出刊更多繪本及對繪本質素有更多執着。其餘3名被告繼續由代表律師代為求情,方的代表律師在結尾時提及今日適逢中秋,冀法官能夠顧念被告同樣盼望人月兩團圓而輕判。
案件編號:DCCC 8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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