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男女涉於2020年2月4日晚上在油麻地向馬路掟汽油彈,及在租用的酒店單位收藏裝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和液化石油氣等物品,6人最終先後被警方拘捕。涉案6人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5人早前已認罪判刑。餘下1名女侍應則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12日)在區院被判囚34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明顯源於2019年社會事件的餘波,涉案各被告欲透過行動令暴力死灰復燃,並圖對其他仍存有不滿的市民作出挑釁。法官指本案為有計劃地事先部署,涉及6人之多,且各被告分工合作,且意圖有系統地重複有關行為。涉案物品存放於商住大廈林立的九龍區酒店房,偶一不慎可造成嚴重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法庭須判以阻嚇式刑罰。法官指被告為一名正常而有閱歷的人,不能以無知作為犯案藉口,亦不能諉過他人,但考慮到被告出身成長環境複雜,經歷數段感情關係,更要獨力撫養女兒,在案中亦只是追隨者角色,參與程度較低。相關報告顯示她犯案因法律意識薄弱及受同為本案被告的男友影響等,決定酌情減刑,終判被告入獄34個月。
今日面對判刑的被告林天詠(20歲、侍應),被控1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及1項縱火罪。辯方求情指被告育有一名年幼女兒,為單親母親,且角色輕微,參與程度最低,而同案有2名年紀相若的男生已被判入勞教中心,被告卻因是女性而未能進入勞教,希望法庭量刑時能考慮以上因素。
案件編號:DCCC 1073、107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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