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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9日 星期三

修例風波:3年前荃灣非法集結 3男子判囚11個月至11個月4周 #修例風波

本案被告被裁定於荃灣楊屋道非法集結罪成。2019年8月25日荃灣一帶有遊行示威,有5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罪成。其 ...




本案被告被裁定於荃灣楊屋道非法集結罪成。


2019年8月25日荃灣一帶有遊行示威,有5名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罪成。其中2人早前已被判囚11個月,另外3人則於今天(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1個月至11個月4星期。裁判官李志豪指,雖沒證據顯示被告有參與極端暴力行為,但案件正值社會事件此起彼落之時,參與罪責大同小異。


今天接受判刑的3名被告為運輸工人何卓軒(24歲)、無業男子張家榮(26歲)及調酒師李㑊橉(29歲)。他們同被控一項法非集結罪,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25日在荃灣楊屋道,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非法集結。何卓軒另被控襲擊一名警員。


辯方求情指,何關心家庭,每月支付1.2萬港元家用;張雖然出身基層,但積極做義工;李身體狀況欠佳,患有多種長期疾病,包括心臟病及糖尿病等等。裁判官判刑指,3人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無悔意可言。本案示威人數多、覆蓋範圍廣、牽涉時間不短,雖無證據顯示3人有極端暴力行為,但不能忽視案件正值社會事件此起彼落之時,惟控方公允地認同檢控確有延誤約9個月,此可作減刑因素,最終判處張、李各囚11個月,何涉及2項控罪,考慮刑期總體性,判囚11個月4星期。


案件編號:WKCC 3717/2021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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