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件交高院審理。16人不認罪,今(14日)續移師至西九龍法院受審。被告之一的區諾軒繼續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披露籌辦初選細節。他說與戴耀廷等人的飯局後,他便與不同政黨及政客商討,包括公民黨、黃之鋒等。區供述,由於不認為初選是綑綁議員當選後工作的計劃,故最初未對所有人談到戴的想法,即行使否決權並用作「大殺傷力憲制武器」。
區諾軒供稱,戴耀廷在2020年1月的飯局中,曾提及民主派若取得過半議席,便可以透過2次否決財政預算案,促使立法會解散,行政長官下台。席間李永達建議找團體「民主動力」處理初選行政工作,亦建議區做協調者,與戴共同推動初選;區答應。區續稱,當時與會者其中一個分歧,是應該用民調抑或公民投票方式舉行。其中李永達及李卓人認為不同意用公民投票,因其使用資源較多、代價高,尤其不知其他政治團體是否願意參加。
區憶述,同年2月至3月,他和戴開始接觸有意參與立會選舉的民主派。首先是在梁家傑牽引下,他們到公民黨總部解說初選事宜。出席者包括余若薇、陳淑莊和譚文豪。其中陳淑莊對戴的願景有保留,陳說公民黨欲讓林瑞華參與功能組別,因涉及界別利益,對否決財政預算案上有較大困難。另外,因公民黨認為電子投票或有利較激進候選人,故對此投票手法有保留。之後,他分別再與黃之鋒、梁晃維、黃子悅及朱凱廸討論初選。其中黃之鋒知道區即將到海外留學,以朋友身份反對他辦初選,其他人則沒有表態是否贊成。據他所知,戴曾與民主黨、張可森、鄒家成等會面商議。
區表示,據他觀察,由於《基本法》中提到議員可運用否決權,大家覺得理所當然;加上部分議員以往每次財政預算案都投反對票,「一路相安無事」,因此當時民主派都不太關心戴提出否決議案的事情。至2020年3月,他與戴再商討並整合意見。他留意到傳統政黨屬意實體票,新進政客則擔心初選只是有利傳統泛民的制度,較傾向用電子票。另外,新進者亦擔心公民投票會招致大額開支。此外,當時他們也有關注是否舉辦選舉論壇;如果有出選者被取消資格,替補機制如何運作。作供期間,法官多次提醒區要專注回答問題,否則本案隨時審到下年。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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