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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1日 星期四

蔡天鳳碎屍案:捲7盜竊罪潛逃 控方擬再增1控罪 蔡天鳳前夫鄺港智還押候訊 #蔡天鳳

大埔龍尾村懷疑肢解碎屍案中,女死者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因涉嫌謀殺被捕後,揭發他原來另涉10年前起疑設局騙取金飾,因而被控7項盜竊罪。該案排期2015年 ...






大埔龍尾村懷疑肢解碎屍案中,女死者蔡天鳳的前夫鄺港智,因涉嫌謀殺被捕後,揭發他原來另涉10年前起疑設局騙取金飾,因而被控7項盜竊罪。該案排期2015年開審後,鄺港智疑一直潛逃。該盜竊案今日(9日)下午在區院再提訊。被告依然沒有律師代表。控方打算新增一項控罪,指被告沒有按照法庭的指令歸押。由於控方需時進一步檢視證據,故法庭將案押後至7月18日再提訊,期間被告須還押。


28歲被告鄺港智在本案中被控7項盜竊罪,控罪指他於2013年5月12日至2015年1月14日,分別在多個地方偷竊首飾,包括39條頸鏈、32條手鏈、13條金條、102粒金粒、6條吊墜、10両金條,這些首飾分別屬於7名人士。案件本來排期2015年開審,但被告於候審期間失蹤,一直潛逃至今次涉謀殺被捕。


控方指,被告是在2015年8月潛逃,至今年2月才再次被捕。由於相隔超過7年,控方需時檢查、整理及覆核證據,同時準備修訂控罪。另外,控方透露,打算就被告棄保潛逃一事,新增一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令歸押」罪。控方將案申請押後10星期。被告沒有律師代表,他稱之前曾申請法援,之後撤回申請。他表示會自費聘請法律代表,昨亦曾跟對方見面,不過今日對方沒有上庭。現時與案相關文件仍在法援那邊。法官提醒被告,不能一方面說已聘律師,另方面卻自行上庭,着被告給足夠指示予律師。被告不反對押後案件,也沒保釋申請,候訊期間被告續還押。


案件編號:DCCC 313/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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