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媽媽在發文中表示在該案件中有三人,指出其中一個人為「都某竹」,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網民都心知肚明是指都美竹。表示她們三人都是20多歲的成年人,沒有報警行為,更沒有任何物證,只有口供,而且她們在發生性行為後都有向他人炫耀的行為,並且與吳亦凡後續保持良好聯繫,其中有一人更與吳亦凡拍拖兩個月。
另外,吳媽媽還直指:「三人及經紀人馮某的口供視頻資料中,均有嚴重被逼供,誘供現象。一位受害人被提審五次,每次長達都幾個小時,拍桌子、辱罵、怒吼,女孩說不告,覺得是成年人之間的你情我願,覺得沒有被傷害,在所有招數盡用的情況下,女孩哭哭啼啼的改口被強姦。」
而吳媽媽亦指出與吳亦凡拍拖兩個月的受害人,願意在二審前出庭作證,並且給法院寫信並錄口供,表達自己是一絲清醒並且是自願的,但是未被採信。
在文中吳媽媽亦承認自己有錯,因對虛名的執念,造成了吳亦凡逆反,同時認為兒子確是有錯,但真的如此罪惡滔天嗎?她亦強調相信中國法律,但會申訴:「即便二審結束,我依然會為兒子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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