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炎亞綸被控5年前拍攝、意圖散布而持有未成年私密影片,案件今日下午3時於士林地院開庭審理,炎亞綸身穿黃色帽T,在友人陪同下現身,他從旁走過避開媒體記者,並在2點58分,搶在最後一刻「壓秒」進入法院,未有接受訪問。
改名為吳秉孺的炎亞綸,上次開庭進行調解,對於和解金額雙方沒有共識,調解不成立。士林地院今日再傳喚炎亞綸,他出庭後對媒體強調,檢方並未起訴他強制性交(俗稱強姦)、偷拍,希望外界不要用這些字眼加在他身上,並說:「幾件事情澄清一下,強制性行為跟偷拍,檢察官已經都不起訴了,所以我希望未來不管是媒體、網友都要斟酌用字,請給我的人生一個開口,沒有做的事情不要加在我身上。」記者問他是否已經跟耀樂達成和解,但炎亞綸不願回應,轉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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