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華80年代考入香港演藝學院,是演藝第三屆學生,讀了一年就被TVB發掘參演實況劇《香港的月亮》,之後甚至有電影公司等邀請她入行,而她最終決定放棄學業加入TVB。第一份合約為期五年,當時李婉華與港姐楊寶齡、李美鳳、邱淑貞等一同被力捧,幾年間已攀升上一線。
合約第四年時,TVB就與李婉華傾約,陳志雲說:「你咪好囉,有人同你傾,有好多冇人同佢傾呀,靜雞雞就走咗,你仲有用得嘅價值。」李婉華形容當時生活其實很拮据,工時長,收工很多時都已沒有巴士地鐵,要搭的士,而置裝亦是另一開支來源,「已經喺花園街嗰啲搵,都係入不敷支,好睇唔好食。嗰時仲要啱啱出道,(公司)化妝品又整到塊面好多粒粒,又要去睇醫生。」
她提到傾續約時的經過,陳志雲追問之下,她就直認跟自己傾約的是時任無綫藝員部經理趙崇文,對方在電視台位高權重,操生殺大權。李婉華指自己第一份工就是返TVB,對TVB好有感情,當對方娘家一樣,根本冇諗住走,不過她續說:「我真係冇忘本,但係新嘅合約,十年唔使講,仲要加幅係小到真係不得了!睇到條件眼淚就流,嗰時負責嗰位先生,趙生,就咁掟份約畀我,我一睇就流眼淚,我就話『其實你個加幅咁樣,我真係冇辦法,我而家要借阿媽錢使,我suppose要養佢,畀家用,而家要問返佢攞,我前景係點呢?』我好想繼續做,公司畀好多機會我,我根本就唔係一個鍾意討價還價嘅人,但係問題我要基本生活,結果傾吓傾吓都冇話No、冇話Yes,就咁就雪。」
李婉華指當時TVB好似覺得她很反骨,不過她就表示自己好忠心,又謂:「忘唔忘本唔係我哋話事,有時我都好希望基本生活到嘅、合理啲嘅條件啫,簽咗你,我賣咗身咁滯,出面所有工作都唔屬於我自己,所有嘢都係公司。」陳志雲問,當時趙崇文見到她哭有何反應,李婉華透露對方「冇乜反應」,亦冇遞上紙巾,「我係咁喊,係咁喊,係咁喊,我好容易喊,又唔知點同佢傾,佢話『係咁㗎喇,你自己諗吓』我根本都唔想走,亦都冇其他Option,當時好多好好嘅監製、好好嘅劇,我好多嘢好想試,我覺得冇人可以幫我同佢傾,我經理人就係你哋,你話點我基本上就係點啦,我話『你畀我生活到就得㗎喇,我買衫都買唔到,嗰時真係去女人街買衫……』」她說當時都有一定知名度,即使不是要著什麼大牌子的服飾,但都不想太失禮。
陳志雲曾是無綫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他聞言也有點驚訝,又有解釋電視台運作和死症,「呢個問題縈繞咗好耐,最後我離開之前,呢個問題仍然存在。一方面啲人捧咗出嚟,你好想自己用,但係你都要放佢喺出面搵食,或者放佢去大陸拍劇,因為拍一套劇等於你喺TVB拍成年,佢可以生活到,佢會明白我喺度就為名氣,出面就搵錢。」其實當時李婉華已非寂寂無名,陳志雲聽完她講的情況都問:「捧你要資源,但係你都已經一線,點解經理人唔幫你搵sponsor?」李婉華就解釋,當時借衫都要睇人面色,又說:「一套劇得幾套衫,所以要自己買,着得好寒酸,我唔敢去旅行,結婚之前都冇去過日本。」
李婉華透露,當時原本正拍攝《卡拉屋企》,結果劇組夾硬寫她移民,又邀請多位新血加入希望沒那麼難睇。離開TVB後,李婉華就靠自己在台灣、內地等闖蕩江湖,她再批評趙崇文:「簽約嗰時姓趙嗰個態度都好傲慢,當咗我係叛徒,我只不過唔應承你呢張約,我走咗之後佢態度非常之唔好,變晒臉。」她與陳志雲再討論TVB的雪藏文化,陳志雲說:「嗰時佢夠雪劉德華,人哋今日攞銀紫荊,有用嗎?」李婉華指,自己身邊認識很多大卡士的藝人,對TVB的印象都不好,離巢後不願意再食回頭草,陳志雲補充:「佢永遠覺得佢益你,你冇益過佢,嗰時劉德華同我講,亦都同過好多人講,佢覺得一隻手指可以捧起你,一隻手指可以捽死你。」
李婉華在影片最後再說,想不到TVB製作模式與人事依然幾十年如一日,狠批:「對於而家仲係用返我哋二、三十年前嗰種對藝人或者內部,都係一樣咁官僚、傲慢,我真係好surprised。我都冇做咁多十年,仲係聽到同一樣嘅嘢,仲有雪櫃嘅?仲要有人話佢忘本嘅?以前粵語長片先聽到啫,而家仲聽到呢啲嘢。我哋唔能夠進步,就因為仲有呢啲咁陳舊、不合時宜嘅制度,仲喺度做緊。」陳志雲就認為,很多決定未必是高層親自下旨,雖然一時三刻亦不可能改到TVB的模式,但他希望舊東家都可以留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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