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鍾沛權(圖)等3名被告罪立。
《立場新聞》(下稱立場)被指發布17篇煽動文章,包括羅冠聰等作者所寫的文章、以及多篇專訪。立場出版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其董事兼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被控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2022年10月起受審。案件經歷一波三折,今(29日)在區院終於有裁決。法官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包括兩篇專訪,判3名被告均罪名成立,押後至9月26日判刑,兩人續准保釋。法官指,立場政治理念是本土主義,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成為抹黑和中傷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工具。
本案3名被告依次是公司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無業)及林紹桐(34歲、編輯),他們共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罪指,3名被告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控方在開案陳詞表示,會依賴立場17篇文章,證實被告之存在犯罪協議。該17篇文章中受訪者、報道人物或筆者,包括陳沛敏、羅冠聰、許智峯、區家麟及鄒幸彤等。
林紹桐因病缺席裁決,由大狀代表。法官在判詞中指,本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其中,羅冠聰所寫的文章沒有任何客觀基礎,指律政司就泛民初選案的檢控是荒謬及濫用權力,完全漠視執法需要,又指抗爭者被失蹤、長年囚禁,目的是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激勵抗爭者士氣;陳沛敏及區家麟所寫的文章亦在缺乏客觀基礎下,攻擊國安法等條文。另外,聲稱中大校友的專訪,美化暴動者行為,提供錯誤事實,意圖引起公眾對特區政府及執法部門的憎恨;與何桂藍進行的專訪,提倡反憲制抗爭理念,具煽動意圖。
至於6篇獲裁沒有煽動意圖的文章中,包括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與羅冠聰、許智峯、鄒家成、梁晃維及梁頌恆進行的專訪,法官指上述文章僅涉受訪人表述政治觀點,或述新聞報道。辯方讀出林紹桐的陳情書,指新聞工作者捍衞自由的方式就是報道,形容立場無愧於時代。代表大狀稱,兩名被告均已還押過300日,考慮到本案已延後一段時間,希望法庭判的刑期,不多於被告還押的日子。裁決後,執法部門指,言論自由非絕對,對於被裁定涉煽動的博客文章的作者會否被檢控,執法部門稱,關鍵在於是否有煽動意圖,若認為有的話,會與律政司再商討。
案件編號:DCCC 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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