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媽18歲結婚生子,為首任老公姐姐還債及養家,20出頭須到麵粉廠托麵粉賺錢,50公斤一包,「150蚊一包。」令肥媽捱到身體變形。後來25、26歲時她轉做中介人,為餐廳安排歌星琴師,公價50蚊,歌星琴師每表演一節肥媽便會抽5蚊佣,最勁睇20多間場。
肥媽坦言當年最仰慕張武孝及李龍基,「李龍基揸架跑車泊門口,抄(牌)行上台,(唱)『不要金不要銀,只要一碌棍』。唱完收錢,即時去門口開跑車走。唱好多場㗎喎,佢哋嗰陣時好有錢㗎,佢真係唱一個月可以買一層樓。講真!唔信你問吓李龍基佢哋。」肥媽又稱:「佢哋唱歌舞廳,佢哋當做騷,好勁,佢哋一晚可以走好多場。」
說到人生最大機會,肥媽憶述當年做中介人兼要表演,可惜到場時卻阮囊羞澀,不敢嗌嘢飲,此時肥媽遇上貴人,她說:「我前面坐嘅係陳欣健,仲有個叫咩勛、好靚仔嘅導演,所有導演、香港小姐,鄺美雲、任喜寶,好多上流社會公子哥兒、有錢人小姐明星、甄妮都喺度。」後來肥媽被叫上台唱歌,出色表演震驚台下觀眾,她謂:「唱完之後陳欣健過嚟講:『Hi,Sister!』佢以為我係黑婆,嗰陣我哋曬到好黑,頭髮又攣,問我飲咩,卒之有人請我飲嘢!」之後更被經理人發掘做歌手出道,由每月賺2000多元,升到一星期唱5晚月收18000元,由簽兩星期合約變一年約,肥媽直言:「到而家我都當自己發緊夢!」
本文作轉載及備份之用 來源 source: http://www.hk01.com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