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之鋒正在服刑。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47人初選案認罪並被判囚4年8個月,現時正服刑。他再次被指涉嫌違反《國安法》,日前在赤柱監獄被捕。他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執法部門進一步調查 。黃之鋒沒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28歲被告黃之鋒,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 2020年11月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案件編號:WKCC24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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