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上近日出現多段拍於港鐵的片段及苦主貼文,控訴有男乘客作出自瀆、下身貼向女乘客,又或露出陽具等不雅行為。有女模特兒向《東呼即應》透露,日前乘港鐵遇上一名穿着薄質褲子的男子,隔着衣物向她展示陽具及自摸,惟因雙方並無身體接觸,故她並未報案求助。有大律師指,在公眾地方做出不雅行為可被控有違公德罪,最高刑罰監禁7年,建議保留證據報警。有團體認為,加強執法以外,亦要做好性教育,以杜絕類似事件。
模特兒Stephanie表示,日前與一名女性友人乘搭港鐵時,遇上一名穿着白色貼身衣褲的男子,站在其所座位置的前方,隔着衣物向她們展示陽具。起初她未有留意,以為只是對方的衣服比較貼身所致,在朋友提醒後發現對方行為古怪,「佢瞇埋眼用手掃自己下面」,她們惟有轉車廂避開他。她又指,因為對方與她們沒有身體接觸,所以無考慮報警,或向車站職員求助。
Stephanie憶述,事後所有朋友第一時間的反應,都是問她當時穿着如何,她稱自己當時穿長裙,也不低胸,「就算我係低胸、短褲、短裙,都唔代表可以性騷擾我」。她認為,無論男女遇上性騷擾,都不應該怪責自己。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Stephanie的個案中,即使涉事者未有觸碰他人,僅在公眾場所例如地鐵或巴士上做出不雅行為,也可被控有違公德罪,最高刑罰判監禁7年。他建議,受害人應第一時間報案,同時保留現場證據,包括記錄疑犯容貌、尋找目睹事件的獨立證人,並避免與疑犯發生衝突,保持安全距離。當執法人員到場後,應提供所有證據,協助調查。
根據數字顯示,今年1至5月,執法部門共接獲141宗在公共交通工具、轉乘處及車站發生的性罪行案件,佔所有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的罪行總數約14%。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張勇傑認為並不理想,反映大眾低估這些行為對受害人的影響,強調「沒碰到就不會受傷害」是錯誤想法。
張勇傑認為,加強執法絕對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從教育層面着手,讓市民成為一個負責任的公民,例如遇到非禮或偷拍行為,應及時阻止或提醒疑似受害人,必要時亦可協助報警,讓違法者受到應有懲處,長遠令這些非法行為在社會上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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