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舒淇曾說過自己冇童年,她解釋:「因為我其實有記憶已經係要自己煮飯、自己着衫,回憶入面冇人哋照顧我嘅場面,冇俾阿爸或者阿媽照顧,只係有俾阿爸打、俾阿媽打。」她小時候家境不太窮又不算太富有,但因晚上長期睡眠不足影響學業,不過她形容童年「喺出面嘅時候開心,喺屋企就唔開心。」因為她本身是個開心的人,會帶住弟弟在外面跟其他小朋友玩,雖然弟弟常常「報串」,但兩姊弟關係不錯,不過家中顯然重男輕女,她續說:「好奇怪,淨係打我一個,細佬打爛隻杯又會鬧我,乜嘢都係我。」
舒淇求學時期朋友不多,13、14歲就被家人叫她去打工,舒淇後來決定離家出走,被問觸發離家的導火線,雖然事過境遷她也說得淡然,但對一個少女來說,當其時創傷極大。她憶述:「有一次俾人打出去,第二次應該就係自己出去玩,朝頭早先返屋企,其實我都幾百厭㗎,朝頭早先返屋企,之後撞咗車,我個人就冇事,我就攞咗架電單車,一路拖拖拖返屋企,我阿媽望咗我一眼,問我做乜咁早先返嚟,就有少少想發爛渣,我話我撞車,之後我阿媽由頭到腳望我一眼,見到我冇事就叫我去瞓覺,我心諗『咁好嘅?今日冇俾人鬧。』就返去瞓覺,之後我阿爸突然間返嚟,就捉起我話『點解將架車撞到咁!』之後我就離家出走。我覺得點解唔問我有冇事,之後我就跑跑跑跑,因為唔跑又俾佢打,跑出去就覺得,唔想返嚟喇,覺得自己大個,可以應該自己都可以養活自己。」自此,舒淇就再沒有回家,她形容離家的日子雖然飄泊,但很開心:「因為夜晚可以瞓得著覺,唔使俾人鬧,所以其實我係幾開心囉我覺得,只不過你真係要去打工,搵錢食飯,同埋冇得讀書,但係我有另一個圈子。」
舒淇並不討厭自己的母親,她諒解母親當年的行為,因為對方18歲就生下她,舒淇表示:「佢都係一個小朋友,我阿媽細個仲慘,我阿婆生咗七個定九個唔記得咗,佢係長女,要照顧一家大細,所以佢咁細個已經生咗我,佢覺得我都應該要係咁樣。」Do姐直指不是每個人都適合做父母,當問到是否覺得「生仔要考牌」,舒淇回答:「我會覺得而家係。」Do姐續問,童年經歷會否影響舒淇對生兒育女的看法,究竟她傾向早婚、自己組織一個美滿家庭,抑或不婚不生,舒淇直言自己沒有傾向哪一方,不過自己以前從來沒有諗過結婚,「因為我覺得如果你永遠唔知呢個男仔,可能而家你好愛佢,佢都好愛你,但係唔知可唔可以喺埋一齊好耐,我細個已經唔係好相信專一呢兩個字,所以就唔會諗住結婚呢樣嘢,但係後尾我就結咗婚。」Do姐安慰她說,指她最終還是跟馮德倫結了婚,而婚姻也十分美滿,舒淇認為這取決於在哪階段遇上哪些人。二人結婚十年未有小朋友,Do姐問舒淇是否沒有計劃生BB,她否認:「都唔係㗎,一路都想,但係一路都冇。」
舒淇透露母親在自己小時候已幫人湊女,包括表妹、表姪女,自己見到母親發惡都會阻止,又會常常帶表姪女去玩,笑言:「我唔惡㗎,不過佢哋覺得我好惡,我就係覺得唔可以做嘅嘢就唔可以做,但係唔會鬧呀,或者唔好話打。」至於否已跟母親和解,舒淇認為不能說和不和解:「你知道佢其實係好愛你,不過佢唔識得教小朋友,但係我同佢嘅關係其實好近,但係其實又好遠,我哋見到唔會攬攬錫錫、唔會拖住佢隻手行街,因為個距離已經產生咗。而家都OK,好似我同我阿媽講叫佢睇呢部戲,我話『你唔好幻想自己老公係呢個邱澤喎。』」
舒淇再分享自己離家出走的生活及入行契機,她第一份工在租碟舖工作,因而常常看港產片,至於入行,因為她做模特兒、拍寫真集後獲王晶睇中,文雋和劉偉強便去台灣跟她見面,邀她來港發展,「我覺得,好啦,就應承咗。」舒淇每日收工靠睇粵語長片和聽新聞學廣東話,加上片場有人教,她很快就聽得明,但她就自嘲:「不過講就一路係咁囉,我應該一年都學識咗點樣講,但係呢一年到而家都冇乜點進步過,發音唔準嗰啲,都係唔準。」
舒淇初來香港時,曾向自己許下承諾:「我淨係俾自己五年嘅時間,我只要贏過嗰時好紅嗰個葉玉卿小姐,只要同佢差唔多,攞個獎就得㗎喇,咁我覺得就OK!如果五年之內達唔到,我就返台灣。」最終她入行第二年就已經攞「最佳新演員」獎,翌年再榮獲「最佳女配角」獎,舒淇自覺幸運,在香港遇到很多對自己好的人,機會也很多。
舒淇在訪問中也回顧了一些經典電影作品的拍攝點滴,以及首執導演筒的感受,她最後又補充,雖然《女孩》以自己童年為藍本,但她並不是想帶出自己的成長環境,續說:「當我寫完之後已經同我自己故事完全唔同,我係想講當而家做爹哋媽咪嗰啲人,或者曾經係受過家庭暴力下長大嘅人,如果你仲喺呢個傷口入面,你點樣可以自己抱吓自己,自己話俾自己聽你唔係一個好孤單嘅人。」她寄語同病相憐的人可以勇敢踏出第一步,或仿效她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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