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認為4100萬夠梅媽用15年
梅媽當日在親友陪同下出庭,未有律師代表。庭上透露,梅艷芳的遺產當時剩下約7500萬元,據悉,梅媽欲一筆過取回7100萬元。法官一開庭便指,梅媽的醫療費應實報實銷,並質疑若一筆過付款予梅媽,將來用完醫療費,「唔通用買菜錢俾咩?」而兩名醫生估計梅媽分別有10-15年及超過15年壽命,扣除每月生活費20萬元、每年醫藥費120萬元,每年使費不足400萬元,預計10年後只是花費4100萬元。
梅媽庭上大呼要「買地」、「買樓」
不過,梅媽卻在庭上大呼不接受有關方案,不要施捨,更投訴滙豐拍賣梅艷芳的遺物,「佢哋四圍話唔夠錢使,連阿梅底褲都要賣,要籌錢俾我,等全世界人都知道籌錢俾我。」梅媽又指,所有錢均屬於女兒阿梅,將來無論「踎街」、還是「無錢看私家醫生,到公立醫院」也好,所有的事她都會自己負責,大呼要「買地」、「買樓」,不想經常搬屋,但遭法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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