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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0日 星期日

梅艷芳:梅媽離世丨覃美金興訟爭產近7年判敗訴 生活費每月25萬? #梅媽 #梅艷芳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阿梅)的母親覃美金(梅媽)今日離世,享年102歲。梅媽早年就女兒梅艷芳的遺產案屢戰屢敗,心有不甘上訴至終審法院,作終極一戰,201 ...






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阿梅)的母親覃美金(梅媽)今日離世,享年102歲。梅媽早年就女兒梅艷芳的遺產案屢戰屢敗,心有不甘上訴至終審法院,作終極一戰,2011年五名法官聽完梅媽代表大律師的陳詞後,考慮不足兩分鐘便駁回梅媽的終極上訴。不過,梅媽及其子梅啟明似乎仍不認輸,在離開法庭時分別強調案件「未完」及要「翻案」。


當時梅媽覃美金和長子梅啟明在終極裁決敗訴後,雖未見太失望,但不願談論太多,有別於以往對記者侃侃而談。當時被問及對於這個裁決的回應,梅媽強調案件「未完」,但未有作進一步解釋,並不斷揮手示意不想答問題。當年梅啟明表示會「翻案」,以求沉冤得雪,但也未有講出要到何處「翻案」,又不願透露是否對結果感到失望。


代表「阿梅」遺產其中一名受益人妙境佛學會的大律師庭外透露,當時在「阿梅」的遺產中尚餘壽山村道恒安閣故居、跑馬地毓秀大廈及快活閣三個物業,其他兩個位於外國的物業已變賣。他未能講出遺產的價值,但他相信數目應該不少和足夠讓梅媽度過餘生。他又認為裁決反映「阿梅」的意願。


代表梅媽的大律師庭上指,「阿梅」未有處理信託的經驗,但她之後成立的信託權力大,與她的意願有別,她未必明白該信託的內容。五名終院法官聽完梅媽一方的陳詞後,沒有要求妙境及劉培基等其他受益人的回應,商量不足兩分鐘便立即駁回梅媽的上訴。代表梅媽的律師要求不需由她支付訟費,而是由「阿梅」的遺產中支取。


此外,「阿梅」2003年離世前立下遺囑及信託基金,把香港及英國倫敦共兩個物業贈予好友劉培基,預留逾百萬元給4名外甥及姪女作教育經費。剩餘遺產委託信託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給母親覃美金約7萬元為生活費,直至母親去世,才把餘款捐予妙境佛學會。可梅媽對「阿梅」的遺產分配表示質疑,在梅啟明陪伴下,不停打爭產官司,後經法庭改判雖然每月可獲生活費12萬元,但梅媽多次被追討爭產案的律師費,加上支付管理遺產信託人等費用,遺產現金已所餘無幾,而她先後控告遺囑執行人、主診醫師、遺產受益人等,結果也都以敗訴告終。


2004年到2011年的七年多來,梅媽多次抗訴,屢告屢敗,直至2011年5月10日,高院下達終審判決書,梅媽在此敗訴,同年7月18日梅媽對阿梅的「遺產案」在終審法院終極敗訴仍不服氣,在中環一間銀行總行前拉上橫額抗議,以示不滿。


梅媽過去以生活費不夠為由,由每月7萬調升至12萬,之後再調至廿多萬。當時她曾表示每月需要支付屋租、水電費、聘請傭人、司機、買補品等開支,連同養6隻狗、兒子梅啟明夫婦等家人費用,支出很龐大,並稱每月20萬的生活費扣除開支只剩9萬,根本唔夠使。其後長子梅啟明更曾爆出梅媽每月的生活費原來已高達25萬元之多。


除了奢華的生活開支,將巨額生活費蠶食殆盡的「真兇」,莫過於長達十多年的爭產官司費用。梅媽多年來為了推翻梅艷芳的遺囑以奪取全數逾億元的遺產,不惜傾盡所有與信託基金打官司。她曾向法庭透露,自己有超過一半的收入都用作償還訴訟費用及龐大的律師費。她更一度要求高等法院下令遺產管理人將未來15年合共約5,500萬元的生活費一次性發放,惟最終被法庭駁回。這場無休止的爭產戰,最終令她債台高築,晚年更因拖欠巨額費用而被申請破產。如今梅媽撒手人寰,這場橫跨二十多年的遺產風波亦終告一段落。


梅媽過去亦曾以不同理由申請攞錢,2009年以「80萬環遊世界」的理由要求提出80萬;2016年4月,要求法庭頒令,將梅艷芳餘下約7,100萬元遺產,一筆過給她作「買地、買樓」之用;2018年要求批20萬舉辦91歲壽宴,但一律被拒,唯2019年,她申請25萬舉辦95歲壽宴成功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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