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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1日 星期五

港版國安法:支聯會顛覆案鄒幸彤監7年3個月 李卓人囚7年 何俊仁囚5年2個月 #何俊仁 #李卓人

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何於案件開審前認罪,支聯會、李及鄒則不認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11 ...






已解散的支聯會、該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政權罪,何於案件開審前認罪,支聯會、李及鄒則不認罪受審後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院)判刑,何被判囚5年2個月,李被判囚7年,鄒被判囚7年3個月,支聯會則被判罰款150萬港元,須於3個月內繳清。


鄒、何、李及支聯會同被控一項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罪橫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何俊仁於早前已承認控罪,餘下被告則否認控罪。本案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審理,案件不設陪審團。就本案涉及的控罪,若屬情節嚴重,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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