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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4日 星期日

網店報復棄單爆盡買家私隱 政治時事,




棄單報復潮席捲互聯網!近日網上興起將棄單者或黑店賣家起底製成黑名單廣傳,被指網購時突中止交易的「棄單者」或「黑店者」慘遭「剝光豬」,個人資料放上網任睇。有受害者聲稱只向網店賣家問價,便被視為棄單報復,除了相片及聯絡電話,連全名、出生日期、所讀中學等都通通曝光,有受害網民發起網上群組自行平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近年接獲有關被披露個人資料的投訴個案有大幅上升趨勢。法律界人士直指,擅自洩露他人個人資料,隨時身陷囹圄。

Fiona在社交應用程式向賣家問價,其後放棄購買便遭報復。

有被指棄單者的個人資料及「全相」均被擺上網。

有賣家大量發貼攻擊棄單者。

不少市民均喜愛在網上購物。(資料圖片)

近日網上傳入一陣黑名單熱潮,被評為「棄單者」、「黑店者」通通被「起底」。

有賣家把棄單者的全名、生日及電話,甚至連其所讀中學等資料亦通通曝光。

阿思發起群組,召集同被列為黑名單的無辜者。

年輕人點睇

陳先生(大專生):公開私人資料真係好唔尊重私隱,政府應該要做啲嘢,加強監管,我自己較少網購,覺得實體店保障多啲。

盧小姐(大專生):其實online shopping(網購)都幾方便,但係賣家一定要確保客人資料唔會外洩,如果佢哋將人哋資料擺上網,呢個行為絕對要正視!

近年投訴互聯網及社交網絡披露個人資料的個案

問價唔買都搞你

「本來我想買部二手電話,後來同賣家講番唔買,根本冇同佢約實交收時間地點,點知佢就話當我棄單,仲將我個人資料放上網。」90後少女Fiona(化名)早前在社交應用程式中的網店看上一部二手手機,曾查詢價錢,但從未確認交收時間和地點。她其後買了另一部手機,決定不交易,「佢有再問我要唔要,我都有明確咁講唔要,冇玩佢。」

Fiona及後發現該賣家在網店內將其個人資料上載,包括其帳號、電話號碼及兩張近照,並控訴她棄單,「見到嗰時都好無奈,但又唔知可以點,希望佢快啲沉底(不再在顯眼位置)。」她擔心遭盜用個人資料或騷擾,「如果真係有唔識嘅人搵我,我會考慮報警。」將棄單者起底的風氣近日愈吹愈烈,當中有出售南韓美容產品的網店,更將棄單者相片、全名、電話號碼、相關帳號、出生日期甚至所讀中學等均「公諸於世」。

有網店店主在網上購物時,亦同樣被視為棄單者。「我睇中咗部電話,打算買,但女朋友叫唔好買,成個過程大約只係三、四個鐘內,我即時同賣家講番唔要,但都當我係棄單,話要登晒我啲嘢上去。」網店店主阿Roy(化名)無奈道:「如果我呃咗賣家成個禮拜冇買,佢放我資料(上網)都冇問題,但只係幾個鐘就唔係咁好。」他近日亦有遇上買家於兩、三星期前欲購買貨品,但最終無交易,「我認為冇乜所謂,可能對方係有某啲原因唔買。」

苦主聯手促停止

有相同經歷的阿思(化名)早前在網上發起平反行動,召集被指為「黑店」、「走數」、「棄單」、「黑客」的人,與近三十名相關人士聯絡後,發現被公開資料的,大部分均屬無辜。她發起行動是希望無辜者不會遭抹黑,及希望有關人士停止公開別人個人資料。

「如果市民要求刪除其網上的個人資料,但對方唔肯,市民可向私隱署投訴,私隱專員有足夠證據,會向有關人士提出起訴;如情況嚴重,市民亦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對方再發放有關資料。」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市民被公開個人資料後受到第三者騷擾,可報警求助,此屬刑事罪行,罰則視乎案件而定。

私隱署發言人指,資料使用者持有的個人資料,只限用於收集時述明的目的,除非得到當事人同意,才可改變資料的使用目的。若違反相關原則,私隱專員會發出執行通知,如不遵守執行通知,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至於有賣家因不滿棄單者而「原汁原味」將對方個人資料放上網,恐已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海關發言人表示,個別個案是否涉及違反有關條例,需視乎個案的實際情況而定。

Fiona在社交應用程式向賣家問價,其後放棄購買便遭報復。

有被指棄單者的個人資料及「全相」均被擺上網。

有賣家大量發貼攻擊棄單者。

不少市民均喜愛在網上購物。(資料圖片)

近日網上傳入一陣黑名單熱潮,被評為「棄單者」、「黑店者」通通被「起底」。

有賣家把棄單者的全名、生日及電話,甚至連其所讀中學等資料亦通通曝光。

阿思發起群組,召集同被列為黑名單的無辜者。

年輕人點睇

陳先生(大專生):公開私人資料真係好唔尊重私隱,政府應該要做啲嘢,加強監管,我自己較少網購,覺得實體店保障多啲。

盧小姐(大專生):其實online shopping(網購)都幾方便,但係賣家一定要確保客人資料唔會外洩,如果佢哋將人哋資料擺上網,呢個行為絕對要正視!

近年投訴互聯網及社交網絡披露個人資料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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