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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 星期二

網上分享相片 甜蜜的陷阱 政治時事,

網上分享相片 甜蜜的陷阱


【經濟日報專訊】網上分享相片,明知被下載及轉載輕而易舉,但大家卻已不當一回事。一張美國家庭的全家福照片,便因此屢被盜用來賣廣告及宣傳,既難以追究又無法收回。一時分享,無窮後患。

個人生活照、家庭照,以前只放存於家中相簿,閒時家人互相分享,又或朋友到訪閱覽一下,總不會讓別人取走;但如今習慣改變,相片都上載於社交網站、網誌,看到的是相熟或不相識,也變得不介意。

上載家庭照 全家無端變紅人

或許不少人覺得,開心或「曬幸福」的照片,讓別人看看也無大礙,若可成功「呃like」,也不是壞事吧?但可有想過,這或許是甜蜜的陷阱?

且聽聽美國女子Kristen Thomas的遭遇,她09年上傳一家五口的全家福到網誌分享,但這幅好照片,在未經她同意下,五年間不斷出現於商業廣告中。

據《每日郵報》指,有逾30個來自全球各地、不同語言地區的商業網站,包括賀卡、防曬用品、相機等網站,以及不育藥物的廣告也採用這張全家福,直至近日有美國政客的宣傳品也用同一照片,才引起公眾注意。無端成為「紅人」,但Kristen Thomas卻有苦自己知,既難以追究也無法在國際上收回全家福。

事實上,相片經上網後,下載、轉貼輕而易舉,被盜用的危機,你我也一樣。現時社交網絡的遊戲規則,就是鼓勵分享個人資料,而相片更加是「重中之重」,既易「呃like」,也有不少fb市場策略,目的便是鼓勵用戶密密上載相片。

用戶網上分享出來的,在網絡上統統是商機,相片也不例外。2012年底,以分享相片「上位」的社交網站Instagram,被指擬更改條款可將用戶相片出售予廣告商而毋須取得用戶同意及支付版權費,惹起全球用戶聲討、罷用,才最終轉軚。

明裏或暗地向網上分享的相片打主意的,又豈止廣告商及社交媒體?

或許不少人原意是相片上載後只限相識者分享,但網上的私隱設定,撇除很多人掉以輕心,就算做足工夫,也不一定萬無一失。fb創辦人朱克伯格的私人相片簿也曾遭人入侵並被公諸於世,你還會相信,一旦在fb或其他社交網絡上載的相片,不會落入別人手上嗎?

近年大家對相片上載網絡的危機,愈來愈不以為然,尤其家長愛把自己子女日常生活照片,每時每刻上網分享,被甚麼人取用、作甚麼用途,無從得知。今年英國《鏡報》有報道提醒,原來孌童網站的相片來源之一,便是「父母fb分享」。

2011年也曾有一名英國女孩的fb照片,被盜用偽造為一名敘利亞的同性戀出櫃女孩,且更遭到綁架等離奇遭遇,結果「一夜成名」,她之後也是看到有媒體刊出其照片,才知自己被盜用了相片及身份。惹來一連串麻煩後,她提醒公眾,社交網絡的私隱設定不管用。

一經「上載」 再難阻止追究

事實上,一按「上載」將相片放上網,我們便已交出了控制權,照片被誰人使用、怎樣使用,既難以得知,也無法阻止,要追究也不容易,若涉及以法律追究,有心理準備要付上金錢時間。再者,互聯網世界無遠弗屆,若在香港以外,看不到的地方,還談甚麼保障?

網絡鼓勵分享,背後有其商業利益計算,撫心自問,我們會否分享太易,以致失了警覺性?分享不一定是壞事,但既然網絡上對個人私穩的保障如此靠不住,又何必向其「交心」。太私密的照片,如涉及個人,甚至家人、子女或友人的私隱照片,放上網後,易發難收,還是忍手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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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專訊】網上分享相片,明知被下載及轉載輕而易舉,但大家卻已不當一回事。一張美國家庭的全家福照片,便因此屢被盜用來賣廣告及宣傳,既難以追究又無法收回。一時分享,無窮後患。

個人生活照、家庭照,以前只放存於家中相簿,閒時家人互相分享,又或朋友到訪閱覽一下,總不會讓別人取走;但如今習慣改變,相片都上載於社交網站、網誌,看到的是相熟或不相識,也變得不介意。

上載家庭照 全家無端變紅人

或許不少人覺得,開心或「曬幸福」的照片,讓別人看看也無大礙,若可成功「呃like」,也不是壞事吧?但可有想過,這或許是甜蜜的陷阱?

且聽聽美國女子Kristen Thomas的遭遇,她09年上傳一家五口的全家福到網誌分享,但這幅好照片,在未經她同意下,五年間不斷出現於商業廣告中。

據《每日郵報》指,有逾30個來自全球各地、不同語言地區的商業網站,包括賀卡、防曬用品、相機等網站,以及不育藥物的廣告也採用這張全家福,直至近日有美國政客的宣傳品也用同一照片,才引起公眾注意。無端成為「紅人」,但Kristen Thomas卻有苦自己知,既難以追究也無法在國際上收回全家福。

事實上,相片經上網後,下載、轉貼輕而易舉,被盜用的危機,你我也一樣。現時社交網絡的遊戲規則,就是鼓勵分享個人資料,而相片更加是「重中之重」,既易「呃like」,也有不少fb市場策略,目的便是鼓勵用戶密密上載相片。

用戶網上分享出來的,在網絡上統統是商機,相片也不例外。2012年底,以分享相片「上位」的社交網站Instagram,被指擬更改條款可將用戶相片出售予廣告商而毋須取得用戶同意及支付版權費,惹起全球用戶聲討、罷用,才最終轉軚。

明裏或暗地向網上分享的相片打主意的,又豈止廣告商及社交媒體?

或許不少人原意是相片上載後只限相識者分享,但網上的私隱設定,撇除很多人掉以輕心,就算做足工夫,也不一定萬無一失。fb創辦人朱克伯格的私人相片簿也曾遭人入侵並被公諸於世,你還會相信,一旦在fb或其他社交網絡上載的相片,不會落入別人手上嗎?

近年大家對相片上載網絡的危機,愈來愈不以為然,尤其家長愛把自己子女日常生活照片,每時每刻上網分享,被甚麼人取用、作甚麼用途,無從得知。今年英國《鏡報》有報道提醒,原來孌童網站的相片來源之一,便是「父母fb分享」。

2011年也曾有一名英國女孩的fb照片,被盜用偽造為一名敘利亞的同性戀出櫃女孩,且更遭到綁架等離奇遭遇,結果「一夜成名」,她之後也是看到有媒體刊出其照片,才知自己被盜用了相片及身份。惹來一連串麻煩後,她提醒公眾,社交網絡的私隱設定不管用。

一經「上載」 再難阻止追究

事實上,一按「上載」將相片放上網,我們便已交出了控制權,照片被誰人使用、怎樣使用,既難以得知,也無法阻止,要追究也不容易,若涉及以法律追究,有心理準備要付上金錢時間。再者,互聯網世界無遠弗屆,若在香港以外,看不到的地方,還談甚麼保障?

網絡鼓勵分享,背後有其商業利益計算,撫心自問,我們會否分享太易,以致失了警覺性?分享不一定是壞事,但既然網絡上對個人私穩的保障如此靠不住,又何必向其「交心」。太私密的照片,如涉及個人,甚至家人、子女或友人的私隱照片,放上網後,易發難收,還是忍手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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