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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9日 星期四

[壹週刊 - 1299] 親人反目搶居屋 M1,




九十三歲的岑銀,身患末期肺癌,終日臥病在床,氣若游絲對記者說:

「身體幾好,有心喇。」她不擔心居屋被搶,只是不忿臨老被女婿告上法庭。

新聞追蹤

親人反目搶居屋

新一期居屋上月接受申請,引來全城瘋搶,房委會接獲近十三萬份申請,超額認購五十九倍,打破歷年紀錄。

置業,彷彿成為每個香港人的終身目標。要爭到居屋,不單要眼明手快,更要碌盡親情卡。

年約六十歲的陳耀明,經營裝修生意,九五年借用外母的綠表資格,成功抽中馬鞍山錦豐苑近九百方呎的居屋單位。有廠有樓,陳耀明早已是人生贏家。

陳妻○八年過身,一直獨居上址的陳耀明,上週突然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外母,理直氣壯自稱一直以來負責供樓,要求外母交還業主資格。

陳耀明更帶同律師直搗老人院,向九十多歲、臥病在床的外母,親自派發入稟狀,實行認樓不認親。

臨老被女婿告上法庭,外母憂心忡忡之餘,更加氣憤難平。

陳耀明當年借用外母綠表資格,成功抽中馬鞍山錦豐苑居屋。二十年後,他以自己獨力供樓為由,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外母。記者到訪陳的公司,他拒絕回應提問。

「阿婆阿婆,醒吓啊!嗱,呢啲係法庭俾你嘅文件,英文你睇唔明㗎喇,你俾啲後生睇啦。」上週四晚上,兩名不速之客突然「大駕光臨」大角咀鳳凰奧運護老院,在岑銀床前,喃喃說着一大堆法律名詞。岑銀沒說什麼,只是冷眼凝視其中一名男子。

五分鐘後,兩人正要轉身離去,岑銀再也沉不住氣,狠盯着全程默不作聲的那個男人,大喝一聲︰「你做乜告我啊?」那個男人未有停下腳步,頭也不回就離去。

靠外母上車

這兩個男人,一個是律師,另一個全程不發一言的,就是岑銀的女婿陳耀明。這天他們親自送來入稟狀,旨在告知岑銀,女婿為奪回居屋單位,不惜狀告外母。

八五年,岑銀把最疼錫的孻女黃瑞英,交到陳耀明手上。想不到,三十年後,換來的是被告上法庭。

陳耀明不是什麼富二代,荃灣公屋出身,搞裝修小生意,八四年以近三十萬元買入深水埗大南街唐樓單位,成為婚後居所。

為了搞大裝修生意,陳耀明八九年把單位放售,賺了三十二萬。九一年他成立高建裝飾設計工程公司,幾年間,公司漸入佳境,一度到大陸設廠。

不過,夫婦二人跟很多香港人一樣,不想「幫人供樓」租屋住,夢想有屬於自己的安樂窩。兩夫妻先後於九三和九五年,以白表申請居屋,可惜兩次均落空。

此時,陳耀明外母居住的何文田愛民邨公屋單位,因七名子女長大成人先後遷出,剩下岑銀獨居,房署正計劃為她大樓換細樓。陳耀明打外母主意,游說她與太太瑞英以綠表申請居屋,以增加中籤機會。

果然,這次一擊即中,兩母女九五年成功抽中馬鞍山錦豐苑錦葵閣的八百八十四呎單位,售價為一百二十二萬。

房委會事隔十二年,日前推售二千多個新居屋單位,引來全城瘋搶,樂富居屋銷售中心內外均「打蛇餅」。新一期的五個居屋,分別位於荃灣、青衣、沙田及元朗,以市價七折推售,預計 16/17年落成。

岑銀和女兒黃瑞英,九五年以一百二十多萬買入馬鞍山錦豐苑錦葵閣單位,建築面積八百八十四呎,實用面積六百四十二呎。

百分百供樓

陳耀明成立自己的裝修公司,九三年與太太黃瑞英以六十多萬買入荃灣一個工廈單位。公司除了辦公室外,也有小型廠房,就記者所見,陳耀明和同事也落手落腳切鋸木材。

但陳耀明指,外母這個業主一直「有名無實」。她和女兒瑞英表面上是業主,但實際「零付出」,單位首期、裝修費用、管理費、雜費等,均由陳耀明獨力支付。以供款為例,陳耀明每月會從公司戶口開出支票,轉入太太和外母的供樓戶口,直到一一年供斷單位。

一直以來,單位由陳耀明兩夫婦居住。瑞英○八年過身,由於單位以長命契形式持有,岑銀成為單位唯一業主。陳稱外母原答應以三十萬元交換業權,承諾立遺囑把單位轉讓給陳。但他指岑收了二十萬後反口,因而控告外母。

陳耀明在入稟狀說得理直氣壯。記者到他位於荃灣德士古道的裝修公司表明來意,陳耀明卻詐傻扮懵否認本人身份︰「老細好少返!」翌日記者再度到訪,不停追問他為何要告外母時,陳才發晦氣打發記者:「我無嘢要講啊,有咩法庭解決」隨即關上大門。

突發現患癌

「而家老人家個心係咁跳,成日好驚好擔心,話做乜幾廿歲人仲俾人告啊!」岑銀的三女卿姐和五子泉叔,得悉母親被女婿陳耀明控告,表現得氣憤難平。

岑銀和一眾子女一樣,直至記者來訪、陳耀明派發入稟狀,才驚悉被告上法庭。現在回想,陳耀明突然入稟,與岑銀去年底患癌不無關係。

九十三歲的岑銀,身體一向不錯,雖患有心臟病多年,但相當精靈,平時獨來獨往,有時約街坊打麻雀,獨居於卿姐大角咀單位。去年九月,岑銀感到經常氣喘,檢查之下已是末期肺癌。但由於岑銀子女都已年過半百,她不想麻煩子女照顧自己,堅持入住老人院。

「阿媽想申請醫療津貼,但社署 check到佢有間居屋,但申報地址又唔喺嗰度,咪話佢唔合資格囉。」社署懷疑她將居屋出租,另有收入,不符合資格。

三女卿姐已達七十歲高齡,這天她撐着柺杖,蹣跚走進老人院,帶來電飯煲、日用品予母親。她指自從被狀告,母親終日擔驚受怕。

岑銀五子泉叔日日到老人院照顧母親,他氣憤地指母親當年放棄了公屋單位,被迫寄人籬下,雖則說是女婿負責供樓,但「當租都要啦」!

居屋無份住

卿姐說自從妹妹過身,一家人與陳耀明鮮有聯絡,只是過時過節才有見面,但為了讓母親申請津貼,卿姐半年前聯絡陳耀明,希望陳可讓出一間房予岑銀居住,但陳一口拒絕。

「佢話︰『你諗都唔使諗啊,無得傾㗎喇,有咩法庭見啦。』佢電話又唔聽,搵都搵唔到,點講吖。而家又無人話要攞佢間屋,係睇吓點可以安置好個老人家啫!」卿姐指自從去年十一月致電陳後,對方一直「玩失蹤」,岑銀經常「喊苦喊忽」,埋怨陳耀明不曾探望,慨嘆:「呢啲人無用㗎!」

「如果阿媽真係想爭,佢(陳耀明)會相安無事住到今日?佢根本就係侵吞!」卿姐不值妹妹和母親為陳耀明付出許多,卻換來如此結果。

岑銀十多歲便嫁人生子,與丈夫黃藻在大角咀租住利得街唐樓,岑銀眠乾睡濕帶大七名子女,丈夫則在街尾的鐵皮檔賣雜貨,就此養活一家人。黃父死後,岑與七名子女獲派何文田愛民邨公屋單位,隨着子女相繼立業成家,最後只剩岑銀獨居上址。

孻女拉心肝,卿姐說母親特別疼錫瑞英。九五年她被女婿說服,和女兒黃瑞英以綠表抽居屋,「嗰時我阿媽話可以攞間公屋俾佢哋抽,但個條件係佢哋要俾番間房阿媽住。」但陳耀明打完齋唔要和尚,反口不讓外母同住,更沒給她錢租屋住。霎時間,岑銀變得無家可歸。

「無法子㗎,咁多年我哋有講過啲咩?阿媽最錫就係個孻女,佢話點咪點囉!」卿姐提起舊事相當氣結,要拍拍心口平息怒火。「我阿媽個性格又好硬頸,佢話唔請工人就唔請㗎喇!咁佢又有心臟病,始終都要搵個人睇住!」卿姐在大角咀有兩個物業,遂安排母親住在其中一個較細的單位,與她住所也是幾街之隔,方便照應。

借錢搞生意

地產經紀指,居屋需求極高,涉案的馬鞍山錦豐苑單位已升至逾四百七十萬,但同類型單位只有一個放盤,他建議單位以五百萬放售,保證有價有市。

就這樣,母親又回復獨居生活,反觀陳耀明稱在自己努力下,有樓有廠,「哦,係啊,乜黃瑞英一分錢都無出過咩?我阿妹咁辛苦,咁勤力幫佢捱,原來乜都無份,淨係家庭主婦,我阿妹好勤力你知唔知,做人要講良心囉!」卿姐欲言又止,記者再三追問,她才說陳耀明只是表面風光。

當年陳耀明開設裝修公司,到大陸設廠,妹妹瑞英在背後「碌盡親情卡」幫手,曾問卿姐借十多萬周轉,「我仲有個細佬仆心仆命上大陸幫佢搵人搭路,佢又唔講?」

專家:供樓無權租售單位

終院二○一二年十一月作出判決,認為居屋計劃原意,已預料申請人集合整個家庭的財政資源去支付樓價。有份供樓而以信託形式取得單位實際業權的人,並不違反《房屋條例》對於居屋未經房委會批准前不得轉讓的規定。裁定有份夾錢的家人,即使並非單位的登記業主,也可成為實益擁有人。

但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房委會只會「認名」,業主才享有買賣、出租權,實益擁有人只是分享租金和售樓利益。

王坤說,母親和女兒聯名申購居屋,按房委會一貫政策,只有業主及認可戶籍人士才可使用單位,倘若女婿並無登記,換言之外母有權收樓,「房委會只會睇邊個係業主,就算女婿出埋錢供樓,亦只不過係佢哋之間嘅借貸安排,女婿最多喺賣樓時攤分利益,但賣唔賣單位,佢就無權決定。」今次入稟追討的女婿,可能「偷雞唔到蝕拃米」,因外母可藉登記業主身份,勒令女婿遷出單位,隨時反客為主。

若然要為親人供樓,應如何自保?王坤教路指,供款人和登記業主可訂明安排,如以「平安紙」確定登記業主百年歸老後,單位業權自動屬供款人所有;另一招是保留供樓的銀行賬戶記錄,「最後就始終一家人,萬事以和為貴,唔掂咪傾到掂!」

影印身份證

寡言的泉叔也沉不住氣說︰「大陸間廠係我家姐(卿姐)借錢俾佢做首期先開到,居屋我阿媽都有份俾咁個老人家真係讓間公屋俾你抽吖嘛,咁多年都無話你,係你反口唔認人!」泉叔指當年陳耀明買居屋,母親也曾借錢予瑞英,所以陳耀明最近給母親二十萬元、所謂的「業權轉讓費」,實際是還款。

泉叔難過地說,七兄弟姊妹感情要好,十分團結。陳耀明與妹妹瑞英結婚三十年,兩家人關係「還可以」,大家「幫得就幫」,從無道陳耀明長短。黃瑞英曾做過兩次人工受孕,惜未有所出,○八年死於卵巢癌。

妹妹死後,陳耀明經常以安排身後事為由,借故取走外家各人的身份證,「唉,我都懵啊,俾咗佢影印。」卿姐說當時未有提防,現在回想事有蹺蹊。泉叔亦指,曾要求查看瑞英的死亡證,以及幫忙安排身後事,但所有文件一律「唔俾掂、唔過手」,懷疑陳耀明擅自安排亡妹的遺產,以及母親的遺囑。

兩年多前,陳耀明再度成家立室,在廈門娶妻,更老來得子,兒子只有一歲多,陳家與黃家變得形同陌路。「邊個好人邊個衰人大家心知肚明啦,阿妹走咗後佢搵過我哋幾多次吖?一講嘢就法庭見,唉。」泉叔嘆道。

燒銀紙醫病

卓樹賢不諱言有留意陳耀明的官司,「我覺得有出錢嗰個人,應該有得益囉!(層樓)佢供嘅,梗係佢㗎」更希望可以聯絡陳,傳授勝訴秘技。

岑銀現時所住的鳳凰奧運護老院,屬政府資助的甲級老人院。她住的一百呎獨立房,每月收費八千元,還未計雜費,加上岑銀每日服一粒、價值一百五十元的標靶藥,每月最少花費二萬多元。

一眾兄弟姊妹之中,卿姐和泉叔最孝順,每天到護老院探望母親,親自餵藥才離去:「 Cancer一係化療,一係食藥,阿媽九十歲邊頂得順吖,惟有食藥吊命。」泉叔指兄姊個個都是老人家,有病在身,難以抽身照顧年邁母親。

「都無話過要攞番間屋,想佢俾番間房仔阿媽瞓啫。」卿姐坦言,兄弟姊妹「仔大女大」,不會覬覦岑銀馬鞍山居屋單位,「我都七十歲,我都有心臟病,佢要告就由佢告之但係阿媽而家搣緊嘅棺材本,都差唔多燒咗一半,我哋梗係想申請政府津貼啦。」

「唉,一間屋都搞成咁。」卿姐搖頭嘆息。

過來人:樓價太高無晒親情

香港樓價有升無跌,私樓已達癲價,居屋、公屋售價也屢創新高,年輕一代要上車,難上加難。

借用家人名義成功上車又要爭回業權的個案,過往也曾出現,更有成功案例。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莫過於粉嶺昌盛苑的卓樹賢。

女主角卓樹賢九四年婚後欲置業,但因丈夫已有居屋單位,遂透過家翁和家姑以綠表申請,○○年以一百二十一萬元買入粉嶺居屋昌盛苑。當時兩夫婦出資支付首期、供樓等,家翁和家姑一分錢都沒有出過。

購入單位後,家翁及家姑長居深圳,但○六年卓與丈夫離婚,即入稟要求法庭頒令她是單位的「實益擁有人」。而兩夫婦辦理離婚手續期間,丈夫於一○年過身。卓在原審時勝訴,但上訴庭時敗訴,最後於一二年被終審法院裁定勝訴,成為單位實益擁有人。

卓樹賢現時仍然就前夫的遺囑,跟家翁家姑對簿公堂。她與前夫所生的一對子女,現居於六百多呎單位,她指因為一連串的官司而無法專心工作,因而領取綜援。卓坦言即使最近有地產經紀開價三百萬,她也堅持不賣,會「住到死為止」,「賣咗我踎街?我唔使住呀?我仲有細路㗎嘛!」

香港年輕人抱怨上車難,卓亦擔心子女未能置業,但她明言不會幫忙,「我好擔心我細路嗰代點捱落去,但就唔會代佢哋俾首期,希望佢哋有本事自己買到樓。」

不過歸根結底,卓認為樓價狂升,才導致相類似官司湧現,「因為樓價太高,搞到無晒親情!邊個想做呢啲(打官司)?講嚟講去就係樓價太高,你無能力。啲人買唔起,梗係捐窿捐罅,無辦法之中嘅辦法,邊個唔想寫番自己個名,嗰時就係買唔起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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