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下午開記者會交代旺角暴亂事件。(袁志豪攝) | next 1/1 pre |
旺角的暴亂事件引致多人受傷。 | next 1/1 pre |
數百名本土派人士昨晚至今晨,在旺角就小販擺賣與警方發生衝突,最終變成騷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副處長(行動)黃志雄、行動處處長劉業成現出席記招交代事件。
盧偉聰表示,昨日旺角暴亂,警方拘捕了年齡由15至70歲的47男7女,涉嫌非法集結、毆警、阻差辦公、藏有攻擊性武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罪。如果有足夠證據會考慮檢控他們參與暴亂的罪名。
據《公安條例》,如任何參與被定性為非法集結的人破壞社會安寧,該集結即屬暴動,而集結的人即屬集結暴動。任何人參與暴動,即犯暴動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0年;以及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事件有近90名警員、數名記者及攝影記者受傷,受傷情況包括割傷、撞傷、骨折。部分警員要留院觀察,等待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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