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曾文緯以魚生刀,狂刺二哥曾永豪22刀致死,他今日被判囚終身。(資料圖片)
39歲有吸冰毒習慣的無業漢曾文緯,被控於2014年9月24日,以魚生刀狂刺於健身中心任職經理的二哥曾永豪22刀致死亡,早前被裁定誤殺罪成,他今日在高院被判囚終身,並最少要監禁15年才可再覆核刑期。被告曾文緯
高院暫委法官麥明康指,判刑時關注到被告會否對公眾人士構成影響,因被告如出獄後會在日常生活中接觸到其他人,判刑亦需考慮到刑期與罪行性質是否合符比例。
法官指根據案例,誤殺罪要判終身監禁需符合3個因素,包括罪行的嚴重性是否足以判處終身監禁,從罪行性質及被告過往紀錄考慮被告會否重犯及如重犯會否引致嚴重後果。
法官考慮到案情後認為,被告雖被判誤殺罪成,但其行為已近乎謀殺,法官更直指此案是他見過最差劣的誤殺案。
法官指被告過往曾有在醫院襲擊他人的紀錄,而專家亦指被告吸食冰毒後會變得暴力,而據其案底,即使他未吸毒前亦曾犯下暴力案件,包括綁架及打劫。據專家指被告若再吸食冰毒,好大機會再有暴力事件,除非有家人支持及穩定工作,他才有機會不再吸毒,但法官認為被告的情況難以做到。
法官指被告過往犯打劫案時曾持刀行劫,被告在此案殺害兄長後亦仍攜有兇刀,其身上亦有𠝹刀,故認為被告如再犯可能會有嚴重後果。
法官認為被告符合判處終身監禁的3個因素,又指被告會對社會大眾構成嚴重危險且會持續一段時間,因此判處被告終身監禁,並下令被告最少需監禁15年才可作刑期覆核。
被告在犯人欄一直低頭並無望向任何人,獲悉判囚終身後一直低頭並保持冷靜,庭上所見並無任何被告親友到庭。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