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批評游蕙禎(右)及梁頌恆(左)不按誓詞宣誓,甚至侮辱國家和國民是不可以接受。(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基本法》第104條,關於宣誓的條文釋法。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今早出席電台節目時,批評青年新政兩名議員游蕙禎及梁頌恆在立法會的嚴肅場合,不按誓詞宣誓,甚至侮辱國家和國民是不可以接受,強調中央有責任維護國家主權,如果不採取行動,將令人質疑新疆和西藏人大會議內,是否可以同樣宣揚獨立,中央不對港獨問題表態難以向國民交代。
她又解釋,如果香港法院未有按《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就宣誓的司法覆核案作出裁決,人大常委會之後才釋法及推翻法院裁決,可能帶來更大衝擊,現在是「唔怕一萬,只怕萬一」,相信人大經考慮後決定在這個時候釋法,可以更清晰規定宣誓要求,及未有依法宣誓的後果。她坦言,原本認為事件可交由香港法庭解決,但聽取各方意見後,認為有必要釋法。
她表示,釋法將針對《基本法》第104條,有關條文目前未有說明議員不依法宣誓的後果,但《宣誓及聲明條例》已交代不依法宣誓會喪失議席,為免有人不理解,人大釋法將有關條文講得更清晰是件好事,若釋法講明監誓人的權力也有助減少日後爭拗。
梁又不認同人大釋法會破壞法治及「一國兩制」,因國家憲法和《基本法》均列明人大常委會有釋法權,毋須香港法院提請,也可以自行解釋《基本法》,又指國家統一是「一國兩制」的底線,更反問是青年新政議員的行為,或是釋法對法治的損害更大。
對於政府入稟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被指破壞三權分立,她認為很多人誤解三權分立,指三權有獨立的權力,但並非絕對,不代表司法機關不可裁決立法會有否依法行事。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鍾意就快D Share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