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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5日 星期六

手機有搵哥羅芳效用紀錄 林子健被指有計劃犯案 __,林子健,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報假案被控,昨到庭應訊。夏家朗攝
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報假案被控,昨到庭應訊。夏家朗攝【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報稱收到自稱國安人士的電話恐嚇後,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擄走,雙腿被打上21 ...


【本報訊】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前年報稱收到自稱國安人士的電話恐嚇後,在油麻地砵蘭街被擄走,雙腿被打上21口釘書釘,惟警方調查後認為他報假案,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開審。控方披露,林子健手提電話的瀏覽紀錄,顯示有人在案發前搜尋過麻醉劑哥羅芳的效用,認為林有計劃犯案。調查警員作供指,翻看閉路電視後,看見衣着、外貌和步姿與林相同的人,在砵蘭街自行轉彎步入咸美頓街,沒看見擄人事件。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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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子健(44歲)被控2017年8月11日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即自稱8月10日在咸美頓街至碧街之間的一段砵蘭街遭人拐帶。佔中三子之一戴耀廷及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有到庭旁聽。林庭上不認罪稱:「喔,唔認,梗係唔認」



林子健稱雙腿被打上21口書釘,曾開記者會展示傷勢。資料圖片

林子健稱雙腿被打上21口書釘,曾開記者會展示傷勢。資料圖片

控方指有計劃犯案

控方指被告手機在案發前有人搜尋哥羅芳效用,而被告報稱被弄暈,雖然化驗顯示被告血液無哥羅芳殘餘物,但控方認為被告有計劃地行事,作案時對哥羅芳效用已有認知。林聞言張開口,目瞪口呆望向主控官,作狀輕輕拍掌幾下,面露「讚嘆」神色。

當日林子健曾到通菜街允記分店,以879元會員價買了一件皇家馬德里作客球衣,再往銀城廣場買了共值2,450元的球衣及配飾,其後到砵蘭街飛龍球衣專門店拿取訂購貨品。時任西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林錦華出庭作供,指被告進入飛龍,店內多支鏡頭從不同角度拍到被告樣貌,被告身穿深色上衣及短褲,揹着有紅色邊的黑色背囊。被告事後開過記者會,林按這些片段顯示的被告外形、樣貌、步姿及案發前衣着,再翻看相關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片中有一人與被告相似。

林錦華指,閉路電視中的男子在8月10日下午5時41分由飛龍球衣店步出右轉,沿砵蘭街先向南行,橫過咸美頓街後繼續南下,直至途經食肆深仔記時,片中男子一入鏡已戴好帽,並開始有戴口罩動作。片中人繼續行至碧街路口,留在砵蘭街橫過馬路,前往對面行人路抵達翠華餐廳外,然後折返向北行。他走至咸美頓街街口右轉,沿咸美頓街步向彌敦道方向。

控方認為閉路電視中人正是被告,惟辯方大律師陳偉彥表明不同意,指控方沒基礎證明各個鏡頭拍到的黑衣人必定是同一人。

被告在案發翌日凌晨2時許,在住所附近商場買香煙、打火機及兩個魚柳包,並在銀行櫃員機從他與一名女子的聯名戶口提款800元現金,及轉賬2.5萬元零6仙往另一賬戶。據知該賬戶戶主與案無關。控方料傳召五名警員及兩名專家作供,其中一名警員花了以月計時間,觀看約1,5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KCCC25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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