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的人士進入法庭。(何量鈞攝)
本周日(28日)於中西區舉行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再演變成衝突,警方事後拘捕49人,當中45人被落案起訴,44人被控暴動罪,餘下1人則被控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早(3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分成4宗案處理,當中4人先提堂。其中一宗涉及兩女一男的案件,他們被指在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西邊街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供警方進一步調查。
控方不反對各被告保釋,要求守宵禁令,期間不准離港,需住固定地址,並定時到警署報到。辯方指首、次被告為同居情侶,已排期8月4日結婚,在中環共同經營健身中心一年,在港土生土長,不會有潛逃風險,希望允許離港度蜜月。
控方現時指控二人只是出現在現場,並無任何動作,他們當時只是扶着第三被告而一併被捕。辯方稱二人已是成年人,次被告更有港大碩士學歷,希望不用守宵禁令。年僅16歲的第三被告則透過律師指,願意遵守所有保釋條件。最終各被告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須守宵禁令,定時到警署報到,不准離港,並居於固定地址。
官指涉案被告人數眾多,西九龍法院設施較適合處理,控辯雙方無反對,暫定下次仍在東區處理,若移師西九會事先通知。
另一案中,一名24歲男學生陳子謀被指在上環信德中心攜有一支伸縮警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告需要普通話翻譯,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9月25日再訊,以供警方進一步調查。辯方在處理保釋時指,被告在深圳教琴,想在周六日到深圳,希望保留回鄉證。官暫定下次仍在東區法院處理,被告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同樣不准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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