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定於明年2月24至26日處理佔中案9名上訴人之上訴。
因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案而被判囚16個月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廷,目前正於大嶼山石壁監獄服刑,他向法庭申請上訴期間保釋外出,案件今早(15日)在高院聆訊。戴於早上約9時由囚車押抵法院。法官批准戴耀廷以現金10萬港元保釋。另外,法官亦定於明年2月24至26日處理佔中案9名上訴人之上訴。
9名上訴人包括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黃浩銘、李永達。
戴今年4月因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及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被判處監禁16個月及8個月,所有刑期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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