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只批准維園集會。
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下示威不絕,民陣早前決定周日(18日)發起大遊行,下午3時由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出發,遊行至中環遮打道行人專用區。民陣今日(15日)收到有關警方發出的「不反對通知書」,警方批准民陣在上午10時至晚上11時在維園集會,但禁止民陣在當天舉行公眾遊行及在遮打道行人專用區的集會。
民陣對警方的決定表示極度的不滿,認為警方反對民陣舉辦安全合法和平的遊行是罔顧公眾的決定。民陣已向公眾活動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民陣會先嘗試從上訴機制挑戰警方的決定,等待上訴有裁決之後,會盡快交代應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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