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太子站疑點重重,三名嚴重傷者「消失」,記者被驅散,之後部份被捕者被秘密送到「恐怖囚室」新屋嶺扣留中心,其中一名女被捕者阿V,向本刊憶述當中驚慄的經歷。
阿V在太子站被捕後,因長期病發,被送到瑪嘉烈醫院治理,翌日送到葵涌警署扣查,在9.2凌晨時分,連同其餘約二十名被捕者轉送到新屋嶺扣留中心。
「原本打算一直睡覺,直至獲准保釋離開,很不幸,事情不是這樣。」
「我睡了數小時,凌晨時分,突然有三至四名女警過來,喊不同人名出去。」
阿V是其中一人,問女警發生甚麼事時,雙手突然被搭上孖葉。
「她說葵涌警署滿了,你們去另一個警署,我說要致電律師,但她說現在不可以,到了新屋嶺再安排。」
阿V跟其他被捕人士,在警署後門上了一架旅遊巴。
「很害怕,凌晨時間,上了一架漆黑一片的車,還要去新屋嶺。」
「有一名男警向其他警員派發乳膠的醫療手套。每一個警員都要戴上,他們戴上的時候,由於手套很緊,發出啪啪聲響,冷氣又開到很大,我不斷發抖。」
阿V坦言,當時害怕極了,「為甚麼要戴手套?是因為要不留痕跡?」
警員的表現,亦令她很恐懼,「他們很害怕被傳媒發現,問了數次門口有沒有記者,確定門口沒有記者,才敢出車。」
大半小時的車程中,沒有人說話,警員也沒有說話。
抵達新屋嶺,一名警察上車點名,人名表上部份被捕者有特別記號,如同車入新屋嶺的女社工陳虹秀,名字旁邊有五粒星記號。
阿V說,新屋嶺扣留中心有A、B、C、D、E五個倉,A倉用來報到、有搜身室,B倉是男倉,C倉是女倉,D倉用途不明,E倉有會見室,被捕人士可在這裡打電話和會見律師。每個倉都設有閘,由兩至三名男警把守,五個倉的通道,走廊都沒有照明設施,沿途漆黑一片,非常陰森恐怖。
「由新屋嶺那塊牌,摸黑步行五至十分鐘,才到達那五個倉。」
「先跟A倉值日官報到,當日有三名男值日官,當時他要求再搜身,說因為由葵涌警署過來有一程車。」
「新屋嶺的走廊是沒有燈,搜查室也沒有燈漆黑一片,伸手不見五指,只有隔離臭格的微少燈光,略作照明。」
「搜身室大約一百呎,見到兩扇廁所門,公廁那款,隔離有一大堆毛氈,在一個幾乎漆黑的環境被搜身,非常害怕。」
之後她到A倉另一間房辦登記手續,「那間房很特別,有一支直立式的燈,好像影樓那種燈黃色的燈,入到去覺得很恐怖。」
放下個人物品,辦好登記手續後,阿V就被帶到C倉。
新屋嶺原本用來拘留非法入境者,所以每個霸留室外都貼有一張紙,說明基本可容納十二人,最多容納四十四人。
「有幾張很硬的床,每張床最多容納五人,幾餘人要打地鋪;有廁所,但警察不會主動提供濕紙巾。」
她說沒有特別待遇,也沒發生傳聞中虐打、性侵等可怕事情,只是冷氣確實非常大,冷到牙關打顫,「但我不清楚警方是否故意借我們洗白,可能因為社工陳虹秀也在當晚送入新屋嶺,他們不敢怎樣吧。」
至於D倉,表面看來像廢置的倉,但阿V反而覺得它很神秘,「沒有看到有被捕人士送到D倉,但D倉前面有一隻戴紅色頸圈的黑色唐狗不斷吠,問他們這狗是甚麼一回事,他們說是警察養的,不是警犬,相當神秘。」
阿V要求致電律師,及安排保釋事宜,於是被帶到E倉。
「右邊有一個玻璃房,有男警坐在裡面,將資料輸入電腦,隔離有一台電話,電話放在一張櫈。」
在葵涌警署,阿V打電話通知律師,警察會在撥打電話後,直接把電話交給她通話,但新屋嶺卻有特別做法,「男警幫我打電話,說「我是新屋嶺拘留中心警察,我身邊有一位被捕人士某某,她說想跟你交談,你願意嗎?」,他需要對方答願意,才將電話交給我,我才能跟律師對話。」
阿V最後獲准致電親友,由他們到場辦理保釋手續,阿V可以離開新屋嶺時,已是9月2日晚上,離開的時候,警員再三提醒阿V不能回頭望。
「那一刻我在想,我還沒有定罪,為甚麼當我是犯人?整件事很驚嚇,警方刻意營造一個神秘形象,如在車上,既然不是要打我,為甚麼要帶手套嚇我,為甚麼再三叮囑,離開新屋嶺不要回頭望。」
她坦言,由被捕一刻開始,已像踏進一團迷霧。
「全程都被呼喝,站在那邊,要低頭,面向牆璧,全部人不准說話,不明白為甚麼不能張望周圍,是否你執法有問題,令到有些事情發生了,以致我不能張望周圍?」
多個報告均指出,救護員負責點人數,但阿V說現場救護從沒有為被捕人士點算人數及作出掛顏色牌等傷勢分流,「只有一名白色衫男子點人數,在太子地鐵站上點了四次,在特別列車上又點了兩次,去到荔枝角站時又點人數,我不知道他的身份是甚麼,也不明白他為甚麼要點那麼多次。」
在特別列車,阿V躺在擔架床上,在鐵閘位置等候升降機上B2出口,她見到後面有一張空的擔架床,「不明白為甚麼會有空的擔架床,經常說「失蹤的三人」,事後我一直在想兩者是否有關聯。」
被捕者被剝削奪人權,也令她非常憤慨。
「我被戴上膠索帶,進行性別分流後,就由同性別警員快速進行搜身,她問了一些古惑的問題,『如這個袋是不是你的?袋裡這些東西是甚麼?』」
期間,阿V感到身體不適,但不獲理會,「他們裝作聽不到我的說話,直至身體出現異狀,開始挨在一邊,他們才害怕。但他們也沒有立即安排送院,我再三要求送院,至少三名警員問我是否確定送院,才安排我入院。那段時間我沒見到救護員,只見到黃金衣消防員,病發後,差不多四十五分鐘後,救護員才到,給我初步治理。」
「我是被延遲救治,由我病發一刻,到送院見到急症室醫生,歷時約三小時。」
到了葵涌警署,阿V被帶去拍照,「將搜到的相關證物,攤在地上,但會選擇性拍攝證物亦會要求被捕人士 戴回被捕一刻的裝備拍照。」
阿V說,當她要致電要致電律師時,警察又不斷撥她冷水,「他們說『致電律師沒有用,他只會教你我沒有話要說,我不知道,我不想回答問題,這樣有甚麼意思』,又說『你知不知道見律師,十多分鐘要八千元』,很荒謬,我覺得這些是半威嚇的說話。」
「到現在,我仍然有很多問號,感到很難受,很害怕,很憤怒,不知道下一秒要做甚麼,下一秒會遭受甚麼對待,最重要是,這些對待,我是投訴無門。」
採訪:任盈盈
攝影:阿晨、攝影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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