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拍下潘曉穎與陳同佳在台灣攜篋進入酒店。
觸發港府修訂《逃犯條例》及引起港台政治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23日)就洗黑錢罪刑滿出獄。修例事件令香港出現超過4個月的示威活動,至今未息,民生設施、交通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壞,警民關係破裂,社會撕裂。以下為相關事件時序表。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事件簿
時間/事件
2018年
2月17日/陳同佳於台灣懷疑殺害女友潘曉穎後回港
3月13日/陳同佳因盜用潘的信用卡被捕,並向警方承認殺害潘
3月15日/陳同佳被控盜竊罪提堂
3月17日/台北士林地檢署就案件首次向香港提司法互助請求
12月/台北士林地檢署通緝陳同佳
2019年
2月12日/港府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翌日展開20天公眾諮詢。
4月12日/陳同佳在高等法院承認4項洗黑錢罪
4月29日/高院判處陳同佳入獄29個月,扣除早前被關押的刑期及良好表現可獲減刑,預計10月可獲釋
6月15日/連串大型示威迫令港府跪低宣布「暫緩」修例
9月4日/港府宣布撤回逃犯條例,但拒絕其餘4項訴求
10月1日/民憤未有因港府宣布撤回而平息,示威者趁十一發起「六區開花」遊行,全港火頭處處,警方首次用實彈擊傷示威者
10月5日/港府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的《禁止蒙面規例》生效
10月23日/陳同佳刑滿出獄,對死者潘曉穎的家人鞠躬道歉及表明會前往台灣自首。
來源 source: http://hk.on.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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